律师您好,我想问您一下企业一般会不会逃债?我给一家企业借钱,数额比较大,后来发现我了解该企业的渠道有问题,该企业没有信誉是出了名的。我想问您一下,如果企业逃债,一般惯用方法有哪些?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一、“脱壳”逃债
(1)是指通过公司分立形式,恶意侵害债权人利益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脱壳逃债并不能真正逃避债务。
(2)企业分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新设立;
另一种是派生分立。
(3)公司分立的法定程序:①必须经公司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
②公司合并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③公司的合并分立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4)利用新设分立形式逃债和利用派生分立形式逃债的效力认定: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不能对抗债权人。
债权人可向分立之后所设立的所有公司同时主张债权。
二、兼并和合并逃债
(1)我国企业兼并的形式有:购买式兼并;
承担债务式兼并;
行政式兼并;
企业自愿合并;
渐进结合方式;
投股式兼并。
三、破产逃债
(1)是指债务人不依法进行破产,隐匿企业财产,造成资不抵债假象进而达到免除债务的目的的逃债方式。
(2)《破产法》的撤销权的构成要件:①须是对破产财产有害的行为,即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②必须是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的一定期限内所实施的行为;
③撤销权须在审判上行使;
④撤销权的行使不以主观上有过错为条件;
(3)撤销权由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予以行使,主要有以下两种效力:物权性效力;
债权性效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