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职务犯罪辩护问题,拔打免费职务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  失职渎职  >  枉法裁判  >  枉法裁判行为如何认定

枉法裁判行为如何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547人  作者: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来源:法邦网

枉法裁判行为如何认定

由于民事、行政案件事实本身的纷繁复杂,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分散庞杂,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对同一案件、同一事实产生不同的观点、看法是正常的,处理结果存在差别是允许的,出现错误也是难以避免的。因此要把枉法裁判同有一定争议的判决、法官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裁判确定当事人承担权利义务的比例有一定的偏差等情形区别开来。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第一,故意违背事实的行为。案件事实发生在诉讼之前,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及其发生、变更、消灭,必须由审判人员进行认定,认定的依据就是证据。审判人员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认定事实的过程。民事诉讼证据原则明确要求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因而审判人员违背事实的行为,也是对证据原则的违背。具体包括:对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认定;对证据不充分的事实予以认定;伪造、毁灭证据。

第二,故意违背法律的行为。民事行政审判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故意违背法律是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故意违反民事诉讼法、法官法规定的审判人员的职责和在适用法律时故意曲解法律、滥用法律。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在适用时弹性很大,审判人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由于关系到切身利益,当事人及代理人都会尽量提供有利于自己的法律、法规规定,推荐给审判人员。对当事人举荐的法律,审判人员有鉴别和确定的职责和权利。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审判人员没有充分、法定的理由而予以拒绝,并作出错误裁判的,应当认定为故意违背法律。

第三,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必然导致枉法裁判。民事、行政枉法裁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笔者认为,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他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由于隶属关系,不得不执行上级错误指令,造成错案,如果审判人员不具有枉法裁判的共同故意和行为,则不能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反腐不是目的,大量职务犯罪案件的出现不是执法部门想要的,反腐败只是手段;因此,对待腐败的态度应该是预防为主,就像要做身体检查一样,提前预防更加安全,成本也更低。
如果您遇到职务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职务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职务犯罪辩护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是顺应目前反腐形势的需要,也是结合纪检机关工作特点进行的阳光产业,是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如果您遇到职务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职务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推荐

张宇鹏律师
张宇鹏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直专注于刑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丰富。
成功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得到法律同行的高度评价。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朝阳区大望京科技商务园区浦项中心A座22层1号

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免费职务犯罪辩护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枉法裁判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职务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职务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职务犯罪辩护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