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原司令员王建平涉嫌受贿接受调查
在国防部29日下午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就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武警部队原司令员王建平是否正在接受调查向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求证,杨宇军表示王建平因涉嫌受贿犯罪,军事检察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
军队职务犯罪的司法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军人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由军事检察院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对军事检察院管辖范围的规定如下:
军事检察院按照专属管辖权的原则,受理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在编职工的犯罪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军委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上述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侵权、渎职犯罪以及利用职务实施的违反军人职责的犯罪实施侦查,对军队保卫部门侦查的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依法对军队保卫部门、军事审判机关实施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
此外,军事检察院还受理:
1、擅自、玩忽军事职守案(第425条);
2、指使部属违反职责案(第427条);
3、违令作战消极案(第428条);
4、拒不救援友邻部队案(第429条);
5、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案(第432条);
6、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案(第437条);
7、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案(第442条);
8、虐待部属案(第443条);
9、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案(第445条);
10、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军事检察院受理的时候,经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决定,可以由军事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