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亿万富翁贪污受贿被捕
据新华社北京9月11日消息,巴西亿万富翁若埃斯利·巴蒂斯塔10日被捕,涉嫌在配合检方调查总统米歇尔·特梅尔受贿案时“隐瞒证据”,巴蒂斯塔是巴西大规模反腐调查“洗车行动”的关键证人。

巴蒂斯塔是巴西肉类生产加工巨头JBS集团前负责人,与总统特梅尔被控受贿案有牵连。
此前,巴蒂斯塔与检方达成一项认罪协议,以期换取自身罪责轻判。根据该协议,巴蒂斯塔与兄弟韦斯利供出JBS集团近年来向大约1900名政要行贿的种种罪行,总统特梅尔的名字赫然在列。
巴蒂斯塔交代罪行后,本以为可以避过法律严惩。然而,此事突然出现戏剧性转变。
英国广播公司报道,巴蒂斯塔的律师团队上周在整理材料时出现疏忽,误把一份不利于巴蒂斯塔的谈话录音递交给检察官办公室。在这份时长4小时的录音中,巴蒂斯塔似乎是告诉旗下公司前高管里卡多·萨乌德,自己向检方隐瞒了部分实情。
这份录音曝光后引发哗然。巴西总检察长罗德里戈·雅诺特着手调查,巴蒂斯塔以及其他证人是否果真隐瞒案情。雅诺特表示,如果查明这些证人隐瞒案情属实,认罪协议中有关轻判这些人的条款将作废,势必对他们追究到底。
雅诺特上周向巴西最高法院递交申请,要求逮捕巴蒂斯塔和萨乌德。最高法院法官埃德松·法欣8日对这两名关键证人下达逮捕令。
法欣在裁决中说,现有证据表明巴蒂斯塔和萨乌德很可能向检方隐瞒了受贿案的部分案情,因此裁定逮捕这两人,并予以羁押至少5天。
我国贪污受贿最高可判死刑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与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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