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舅舅在政府机关,前段时间因为他在单位机关挪用公款被检察机关抓了起来,并停职了。我们家人很担心他,害怕他会进监狱,我想知道挪用公款多少算犯罪,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您好!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一般以五千作起点,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一般以一万到三万做起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作其他用途使用的必须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
用于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的不受“三个月未还”的要件限制;
挪用救援款物、救灾、抢险等特定款归个人用的从重处罚。
刑法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