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接到刘琦记者的微信,说要在这个会上让我发个言,说说律师所发展模式和如何有效的进行内外部资源整合的事,说实在话,我还没有进行认真地考虑或想过,因为这个题目太实际,也太大,一时半刻也不会有准确的表述和恰如其份的回答,就着大家刚才所说的意见,在这里抒发一下自己的感想
其实这是一个商业的命题,律师所发展模式是说怎样将所做得更大更强或者说更有影响力的事,如何有效地进行内外部资源整合,说的也是现有内外部资源配置的问题,说到底是需要强有力的商业模式支撑的事。律师或者律师所谈商业模式,其实有点怪怪的,法律工作者的社会属性是为社会(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最大程序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实我更愿意使用平衡这个词,在现阶段)使之社会运行保持良好的秩序,也就是说最终的作用是对社会的保障作用,离开了这个职能去谈所谓发展模式和商业模式,其实不是一个法律人所要考虑的问题,我们理想的法律社会的状态是每一个社会单元(包括组织、机构和个人)都按照一个基本的法律规范在从事自己的工作,如有矛盾和冲突直接交给法律机构司法机关和法律工作者好了,按照法律规定的精神完成对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等工作。但现在这个状态被切割了或者说迟滞了,传统文化的传承是一个方面,现阶段整个法制环境的境遇又是另一个方面,以致于于我们法律人的处境是如此地尴尬和发窘,生活中最基本的属性被丧失,所谓曾经向往有尊严和体面的生活也被冲击得七零八落,如果没有相当丰裕的实力,你会被客户看不起,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所谓关系或者人脉,你仍将承付巨大失败的风险,这种情况下,独善其身和兼济天下早就跑到九霄之外,因为现实的需要是生存,生存第一,是你不变的选择。生存的第一要务是挣钱,发展么意味着要挣更多的钱,也可以这么说发展就是挣更多的钱。做为在一线摸爬滚打多年的律师,这一点有着更切身的感受和实际的体会。应该说,现阶段所谓的律师的生存状态出现了严重的危机,舍命维权者有之,漠然视之者有之,趋炎附势者有之,闷声挣大钱者也有之,还有更多形态的生存方式,其中的境况完全出乎我刚入行时的预料和想象。
互联网时代发生了很多变化,交往工具性能的提高、信息传播速度的快捷便利,交通工具的发展变化,把许多曾经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按道理说,法律服务市场应该随着社会技术的发展更为广阔或者更为规范才是,但事实不是这个样子,当我们所有的律师在专业之外还要加上一堂所谓的“营销”课程时,有时我们会发现一切还是老样子,而且,公众对律师职业所谓的负面评判并没有得到更多的改善,我们仍旧为早些年种下的果埋单,不信,你看,各类大案后面总会有律师身影出现,只不过许多是栽下的身影,近阶段反腐风云前后倒下的不止是贪官,后面肯定会有我们的同行,只不过有多有少不为人知而已。
说得多了,也好像离我们这个主题远了,说得是自身的一些感受,有许多可能不正确,也经不起推敲,一家之言,大家随意听听。
其实上面表达的是一厢情愿,个人的愿望,拿时兴的一句话,是我的中国梦。
回到现实中来,要维系律师所的发展终究还是要回到发展模式和如何怎样有效地整合内外资源上来。就我个人观点来讲,讲一些不太成熟的意见和看法。
先说律师所的发展模式。
文化是律师事务所的真正软实力。首先是人的问题,人合的问题是最大的问题,人对了世界就对了(这是一个典故),人对生命意义的理解和对文化的理解很重要,生活中明白的事和理儿是少数,明白的人同样也是少数,要不怎么解释二八法则呢?热爱生活和尊重他人,价值观的认同和肯定,这个很重要。这是律师所文化的基础。再则,和谐的关系是律师所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关键因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人与客户和谐关系,人与外部环境的和谐关系,这些做好了,律师所自然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规范化运作是律师事务所事业之路的根本。(略)
专业化是未来必由之路。(略)
创新是律师事务所发展不竭的动力源泉。(略)
我这里说的是宏观上的理念,有些形而上的意思,也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具体的发展模式是合作、合伙、公司制,这些看所里组织结构的特点,没有不好,只有适宜不适宜,适宜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不适宜再不断调整就是了。
“规范与超越。”这个是三年前北京律师论坛的主题,我想它放到现在依然不过时,规范说的是遵守“基本"的约束,超越说的是有作为,含有突破的意思,说起来好说,做起来很难,不仅仅是对个案,对于律师所发展模式也同样如此,当下环境中就是在夹缝中生存,期待十八届四中全会破题的声音,到时候也许真的可以开始实施突破和超越。
再说第二个问题,怎样有效地整合内外资源。
我们每天都要和各行各业熟悉和不熟悉的人打交道,这个构成了我们的外部资源,加上我们要处理的单位或集体人事关系,就是内部资源。整合资源首先得搞清楚自己,也就是自己的定位,熟悉自己的情况,知道那些是自己的专擅,哪些是自己不善于的,对专擅的部分放开些,对不善于也可以有限度地去尝试,人的潜能是可以挖掘和更大程度地释放地,你不试,永远不知道。其实做事情有时候要想成功还有一个重要的商数,就是胆商,智商在谋划设计中起作用,情商在人际交往中起作用,胆商在拍下决心时起作用。
知道我的交往对象的情况,这是第二个层次。交往对象范围分为横向和纵向两部分,按照不同的划分也可以叫做圈内圈外,大量的机构、组织部门和海量的信息,选择会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好多的方式或者模式,你得试,才能得出结论,而且这里面还牵扯到一个筛选问题,简单地说得同频,机构层次同频,人的层次也得同频,意识形态相同或相仿,目标利益还得一致,它方得到你的认可,你也得得到人家的肯定,当然,这里面有个判断问题。
能取得什么样的成果,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是第三个要考虑的要素。
这个得交换意见,互通有无,拟定出一个双方可以接受效果预期。
最后一个其实在过程中还有一个调整和完善的过程,也就是所谓的磨合,磨合期有长有短,彼此合得来,有很好的基础,遵循交往方式,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相互适应和调整,也会越来越好。
出身行伍,与部队军旅有不解之缘,说句业内话,打造数字化部队可以用于比喻我们今天第二个话题。我是谁?我在哪里?我的战友在哪里?我的敌人在哪里?剩下的就是互联起来,出发就是了----
许多问题说得比较宏观,事实上还得经过检验,实践里出真知吧。
就说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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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青海律师办案心得:常言说:心法大于计法。许多案件的发生缘于矛盾的积累,当然也与当事各方没有经营好社会关系有关,同处一个时代,理当有更好的方式经营我们的人生和事业,这世上没有迈不过去的坎,更没有逾越不了障碍,有原则的妥协不是软弱,达成一种平衡,事情也才能得妥善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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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律师大讲堂》主讲律师、策划人,法律风险防控专家,思想者,《时代聚焦“是”与“非”》丛书主编,时评撰稿人,专注于理论研究并法律实务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