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那么,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请看专业劳动纠纷律师的解读。
1、劳动者已经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下岗、内退职工)又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与其他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其他单位为被申请人请求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不能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并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留用期间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4)劳动者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提醒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记录;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记录等都是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避免因缺乏证据而无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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