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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返乡日记遭热议 署名作品带来的不安

2015-03-25    作者:王彬斌律师
导读:博士生返乡日记遭热议去年,一首《时间都去哪儿了》唱出了游子多年在外而父母衰老家中的沧桑;今年,一位博士生的返乡日记,则更是写出了很多年轻人默默在做着的事情。然而,也就是这露骨的撰写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春节期...

博士生返乡日记遭热议

去年,一首《时间都去哪儿了》唱出了游子多年在外而父母衰老家中的沧桑;今年,一位博士生的返乡日记,则更是写出了很多年轻人默默在做着的事情。然而,也就是这露骨的撰写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春节期间,一个上海大学博士生的返乡笔记《一位博士生的返乡笔记:近年情更怯,春节回家看什么》在微信朋友圈及微博等社交媒体疯传。截至昨晚 9点30分,该文在微信公众号“市政厅”上阅读量已高达58375次。近似“疯狂”的转发量让作者王磊光感到不安和不理解,在他看来这只是一个媒体事件, 自己不过是“不小心卷入了其中”。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80后博士生王磊光,如今在上海大学文化研究系上学。在这篇笔记中,他描述了自己返乡的见闻:交通没有以前那么拥挤,但家乡人与人之间联系渐渐疏远,而农村里年轻人的婚姻受到了物质的压迫,知识的无力感也十分强烈。

署名,作者的权利还是困惑?

或许王磊光的初衷并不是通过博文来吸引很多的人关注,仅仅只是表达自己内心一些真实或不真切的想法;但是如今文章上留下的大名,已经让其骑虎难下。从法律上讲,这本应是其该有的一种权利,可何故它又会成为一种困惑呢?

署名权,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品是作者心智和创造性劳动的结晶,通过署名权为作品打上标记,真实反映作品和作者之间的联系,既是对作者创造性劳动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任的表现。因此,署名权只有真正的作者才有资格享有,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行使此项权利。

著作权法对作者的署名权进行明文的规定,也无非是想如果作品不朽,那么作者也应该因其贡献被人们尊重和铭记。尽管作品在很多情况下会颇受争议,但是如果这种权利会给作者带来困惑,那很可能著作权的保护与发展也会受到一些阻碍。

王磊光的困惑,或许源于其道出了很多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尽管我们一如既往的仍然在延续某种节日的传统,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对于节日的内涵我们确实正在慢慢的让其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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