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田禾律师 > 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复核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

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复核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

2015-03-25    作者:田禾律师
导读:一、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1)对经过勘验、...

一、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如何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二、复核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 田禾律师办案心得:不论何种案件,都要在专业的基础上,以敬业的心态,去赢得当事人与法官的信任。

    关注微信“田禾律师”(微信号tianhe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田禾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田禾律师网”)

执业律所:河北华研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田禾刑辩、合同律师,即时了解合同签约、履行、违约、风险防控法律信息,深入分析刑事诉讼中各种情节,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利益,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