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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法院判决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2015-03-25    作者:文开齐律师
导读:在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未必会准予离婚。我国法律虽然规定婚姻自由,但并非想离就能离。只有满足特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没有新事实和理由,在6...

在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未必会准予离婚。我国法律虽然规定婚姻自由,但并非想离就能离。只有满足特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没有新事实和理由,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如果当事人第一次冒冒然起诉离婚,最终被法院驳回,不但会损失大量的金钱和精力,还要等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因此,有必要了解下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原则性规定:感情彻底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法定的离婚条件

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获得离婚判决: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对方被宣告失踪的。

二、酌情的离婚条件

如果不具备以上法定条件,那么法官会酌情考虑以下情形,判断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深圳律师提示:充分了解离婚的条件后,关键是在双方相处过程中落实相关的证据。在这方面,可以在律师指导下取证,打有把握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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