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宋晓江律师 > 母公司破产其子公司必然会破产吗?

母公司破产其子公司必然会破产吗?

2015-03-26    作者:宋晓江律师
导读: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调查的需要,将会扣留事故车辆。那么交通事故中扣车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最长扣车期限是多少天呢?车辆扣车期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对事故现场勘验、检...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调查的需要,将会扣留事故车辆。那么交通事故中扣车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最长扣车期限是多少天呢?

车辆扣车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未规定扣留的期限。2009年开始实施的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也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扣车的期限,只在第44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规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但另外,《规定》第43条同时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权利。“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即,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这样下来的话,检验、鉴定时间可能要超过60天。

强行开走被扣车辆:

该车被暂扣期间,在未取得有效凭证的情形下,强行驾驶该车离开公安机关指定的暂扣场所,强行开走属于抢劫公共财物,依法应予刑事处罚。

强行驾车逃离公安部门指定的暂扣车辆地点,在遇到停车场工作人员使用身体阻拦时,将工作人员撞伤,驾车撞人的行为在主观上持放任的故意,其行为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罪。

关于交通事故中暂扣车辆放行的规定: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交通费发票和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防止无凭无据权益无法维护。

  • 宋晓江律师办案心得:犯案后,当事人亲属总是找熟人、托关系,费时费力费钱,贻误战机。最终,当事人及亲属会深刻体会到:律师越早介入,当事人的权益越能得到保护。

    关注微信“宋晓江律师”(微信号songxiaojiang_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宋晓江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宋晓江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3910906695

关注宋晓江刑辩律师,关注法邦名律刑事辩护专家团律师,本辩护团拥有一流的辩护技巧,丰厚的社会资源,在职务犯罪领域、经济、金融犯罪领域、涉黑涉毒犯罪领域,竭诚为嫌疑人生命权和自由权辩护。更多详情请关注宋晓江律师微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