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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讨薪女工死亡事件

2015-03-26    作者:王富利律师
导读:新华网太原1月2日电(记者晏国政)山西省太原市政府2日晚召开“12·13”案件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公安局长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对死者表示沉痛哀悼,向受害人家属和社会诚挚道歉。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

新华网太原1月2日电(记者晏国政)山西省太原市政府2日晚召开“12·13”案件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公安局长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对死者表示沉痛哀悼,向受害人家属和社会诚挚道歉。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河南籍周姓民工非正常死亡案件。案件发生后,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脚踩头发”的图片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网民高度关注。12月30日凌晨,太原市检察院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12月31日,涉案民警郭某、任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2015年1月1日,太原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正风肃纪、规范执法”大整顿,全面整顿规范执法执勤工作,并将每年的12月13日作为“执法警示日”。

“‘12.13’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太原公安队伍治警不严的积弊,性质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汪凡在2日晚间说。

同时,太原市检察院就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被问及“案发时间为12月13日,为何检察机关到12月26日才立案侦查”时,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表示,小店区检察院在事发当晚19时就接到了报案,因初步判断事件背后可能隐藏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当晚即展开初查。由于案情重大,由两级检察机关于第二天成立专案组。

“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有法定条件的,在立案之前,需要进行必要的初查,以获取相关证据。”周茂玉说。他表示,从12月13日到12月25日,检察机关的取证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进行,仅需要反复比对、研判的视频资料就调取了11段,时长达11小时51分钟。12月25日深夜至12月26日凌晨,专案组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立案侦查的决定,12月26日对涉事民警王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在回答“为什么要以滥用职权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立案”时,周茂玉否认了是为涉案民警减轻罪责。他表示,以什么罪立案侦查,取决于案件证据。现有证据表明,民警王某在出警过程中,违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规定、滥用执法权,发生了周秀云非正常死亡事件,其行为已符合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条件。

“如果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前提是取得法医鉴定结论,证明周某的死亡与涉案民警王某的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法律明确规定,查明死亡原因应当进行尸检。”周茂玉说,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检察机关根据家属意愿,提供了四家全国著名鉴定机构供其选择,家属也可自行选择鉴定机构。

据介绍,目前受害者家属已辨认出11个打人民警,除3人已采取强制措施外,检察机关正在对其余民警进行逐一甄别。

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收集固定书证48份,证人证言46份,犯罪嫌疑人供述14份,同步录音录像18次36盘17小时,走访了大量群众,并承诺尽快查明真相。

此外,太原市小店区区委书记车建华表示,目前伤者已接受妥善治疗。政府部门已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情绪安抚和相关工作,并为家属提供相关法律援助。

 

点评: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应当予以尊重,虽然死亡女性仅是一位普通的农民工,执法部门就随意处置,随意殴打,直至其死亡。对于相关责任人员不能进行袒护,不能为了减轻罪责,而规避法律,以较轻的罪名进行处理,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树立国家机关在人民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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