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修改专利赔偿数额
最高法近日新出司法解释明确专利案件赔偿数额,将赔偿数额的上限提高到100万,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免遭他人的不法侵害,届时当侵权数额无法确定,被侵权人可能最高获得100万的侵权赔偿。
据新华社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修改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专利纠纷案件赔偿数额的确定。
修改后的司法解释明确,专利法中规定的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根据专利法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
专利权的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专利权包括许可使用、转让等多种专有权,而这些权利的期待利益是非常可观的,对这些权利的侵犯可能会使侵权人非法获益颇丰,同时也可能会使权利人受到无法计算的损失,因此,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在损失无法计算时的赔偿数额,对于打击侵权,保障权益确实有很大帮助。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对于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形,最新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即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这较之于修改的最高50万的上限,确实是一大进步。
充满竞争的社会里,知识产权的身价涨了,相应的知识产权的侵权赔偿必然也应当有所提高,否则法律的保护无疑会成为一种知识产权进步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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