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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及构成要件

2015-03-30    作者:易轶律师
导读:离婚损害赔偿又称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重婚、外遇、出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请求损害赔偿的制度。离婚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保护无过错一方和弱者的合法权益。提起...

离婚损害赔偿又称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重婚、外遇、出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请求损害赔偿的制度。离婚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保护无过错一方和弱者的合法权益。提起离婚损害赔偿需要符合两个要件;

1)诉讼双方必须为合法夫妻,即必须进行了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排除非法同居和第三者情形;

2)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易轶律师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而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的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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