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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开套牌黑车上路 为逃逸撞伤交警

2015-03-31    作者:孙振明律师
导读:车主开套牌黑车上路近日,一名车主开套牌黑车上路,被交警识破,正欲例行检查之时,黑车司机为躲避检查竟然连撞两名交警。经过警方全力侦查,于23日将犯罪嫌疑人在其家中抓获。如此霸气开车,任性之至,真是胆大妄为!18日上午...

车主开套牌黑车上路

近日,一名车主开套牌黑车上路,被交警识破,正欲例行检查之时,黑车司机为躲避检查竟然连撞两名交警。经过警方全力侦查,于23日将犯罪嫌疑人在其家中抓获。如此霸气开车,任性之至,真是胆大妄为!

18日上午10点半左右,新乡辉县市交警大队市区一中队负责人何哲,和其余4名工作人员在辉县市苏门大道农业银行附近执勤。当天何哲在进行例行检查时,感觉一辆黑色丰田的车牌有问题,就让车主出示驾驶证等证件。车主说了一句,“让我先倒车”。随之,车很快将工作人员李英虎的左脚轧着了,又朝着另一名工作人员焦红亮的左脚,一直到小腿,左胸轧了过去。最后撞上了后方的出租车。

何哲赶紧和110指挥中心联系,阻截肇事车辆。后来,根据监控到的画面,该车车牌为豫GB2032,经核实发现该车为套牌车,并且是一辆没有任何手续的黑车。

后经侦查判断,于23日下午赶到了孟庄镇将犯罪嫌疑人琚某抓获。据了解,琚某今年21岁,初中还没有毕业,于今年9月份花了1万多元从郑州购进了一辆二手丰田车,目前他已被刑事拘留。

套牌上路的相关处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黑车司机套牌上路不仅违法,而且其撞伤交警逃逸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应的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 孙振明律师办案心得:车祸猛于虎,轻则误事靡费,重则家破人亡。然一旦意外肇成,无论有责方,还是无责方,无论事故参与方,抑或利益关联者,达到最大程度降低或弥补损失,便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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