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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身份证天生缺陷 昆明警方尚未启动指纹登记

2015-03-31    作者:戴学良律师
导读:民警表示:身份证挂失后被人冒用,市民个人不用担责特别提醒:应尽快到派出所办理遗失补领,日后如需维权是证据缺乏必要的密码等基本防伪功能的二代身份证丢失了,被不法分子广泛用于办银行卡、信用卡,掩护其诈骗洗钱活动。一些市...

民警表示:身份证挂失后被人冒用,市民个人不用担责

特别提醒:应尽快到派出所办理遗失补领,日后如需维权是证据

缺乏必要的密码等基本防伪功能的二代身份证丢失了,被不法分子广泛用于办银行卡、信用卡,掩护其诈骗洗钱活动。一些市民担心,如果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丢了,被人用于违法活动,自己担责吗?对此,云南省公安厅表示,个人并不用担责。而据记者了解,全国已有16000余个派出所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目前昆明警方还未在各派出所推行登记指纹信息工作,他们将会根据云南省公安厅的指示,逐步建立全市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有效解决身份证挂失申报问题。

警方声音

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居民无须对此承担责任

昨天,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政处副处长孙朝能告诉记者,《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按照公安部对于二代身份证的解释,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其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身份证遗失不用登报声明需尽快到辖区派出所补领

孙朝能提醒广大市民,目前,身份证遗失后已不用登报声明,但是最好尽快到常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遗失补领手续,并请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以此备案。即使日后出现身份证被他人冒用事件,派出所的证明也能成为维权依据之一。

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在他们所侦办的案件中,许多犯罪嫌疑人都是用假身份证进行作案,这给他们的办案带来了一定难度。而如果有人用真身份证作案,警方的查处相对容易。但是,因为身份证遗失而被不法分子利用,肯定会给原身份证主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他们也会加大这方面的打击力度。

律师说法

买卖身份证处罚轻不能起到威慑的作用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戴学良分析,在报纸上登报公告,之后挂失的行为只是身份证补办的一个前置程序,对于本来已经取得的这个身份证没有实质的意义,身份证的挂失不同于银行卡等的挂失,只要已挂失的话,这个银行卡就失去了支付能力,而身份证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这也就导致了身份证遗失或被盗抢后遭他人冒用的风险依然存在。“就是说,如果被第三人冒用这个身份证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首先推定还是应当由持有身份证的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戴律师说,我国现有法律对于买卖身份证的处罚较轻,对于买卖或者冒用者来说,违法成本太低,不能起到威慑的作用。

从立法层面加大打击力度切断买卖身份证利益链条

戴学良个人认为,现在的第二代身份证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通过特殊的设备一扫描就能获取相应的身份信息,那么可以通过这些电子信息加强技术处理,在合法持有人在派出所挂失后,通过公安联网的方式注明该身份证已经注销,在相应的使用场所如银行、保险、网吧等能识别身份证的地方能查询到,发现使用的是挂失的身份证立即收缴并报警,才能从根本上打击身份证买卖市场的利益链条。

另外,加大宣传力度也是必要的。身份证的合法持有人一定要保管好身份证,要加大打击力度,从立法的角度加大买卖身份证的违法犯罪成本,使其不敢从事身份证买卖行为,最终彻底切断买卖身份证的利益链条。

记者邓建华《春城晚报》

发布日期:2013-08-15 15:29    来源:云南网 

  • 戴学良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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