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微信而兴起的社交微商近年来十分火爆,然而有业内人士曝出,朋友圈里微商晒出的高额成交量、火热交易记录截图刷屏,很多是通过软件制作出来的虚假现象,目的是引诱朋友圈中的人购买,甚至有诈骗嫌疑。
这个时代,打开空间和朋友圈,就仿佛在逛淘宝,就像网友说的:天冷提醒你加衣,佳节祝福不会少,甚至在腊八的时候要你记得喝腊八粥的,除了父母,也就只有这些在微信上做微商的人了。蚕丝面膜、河豚面膜、火山泥面膜……她们不仅能让容貌起死回生,还肩负着防御小三、创造美好未来的使命。有时候,你甚至搞不清做微商与做安利有什么差别。
不做微商,自然很难明白其间的乐趣。不过,刷屏也好,自嗨也罢,商业生态不能悖逆基本的公序良俗,目前微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弄虚作假。从交易对话到转账记录,从效果展示到检验报告……所有能帮微商揽客的内容都能定制,“微信对话生成器”、“支付宝转账截图生成器”和“网银转账截图软件”等应用软件,另有贴心的“使用指南”成了不少微商刷记录“神器”。如果一些微商卖货果真靠神器辅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广告法》恐怕不能闲着。
二是无牌照直销。《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7月前没有品牌取得直销牌照。如果没有直销牌照的产品,在层级代理上偏好虚拟化、金字塔化的奖励体系,那么,这种蛊惑“霸道总代式”暴富梦的营销方式,就离传销很近了。
三是透支社交情感。1000多万微商的背后,是社交媒体被过度商业化的现实。去年年底,一则段子被疯传:“常年在我朋友圈开店卖衣服、卖面膜、卖洗发水、卖手表、卖鞋子、卖包包、卖甜品还有卖水果的店主们,已经年末了,租金麻烦你们按时交一下,年关难过。”有人说,微商“杀熟”的营销模式,令网络时代人际情感随时面临被“折现”的危险。
在“互联网+”时代,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然不能将微商妖魔化。广泛意义上的微商,当然不局限于在微信上开个小店,而是借助Web3.0的渠道载体,将传统交易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实现销售渠道突破的小型个体商业行为。微商即使百变,说到底还是“商”。既然是商业范式,总有自己的价值底线。指望无本万利,等着天降馅饼,甚至幻想靠“拉人头、占山头”来积累财富——这不是“商”,而是“骗”。
微商肯定要往前走,“去中心化”的微商,与传统商业中心式布局,互补相融。不过,社交与电商生拉硬拽的“联姻”,再加上无节操的造势和无底线的营销,就很可能让人心生厌烦,远离微商。
微商要走的路还很长,规则与秩序迟早会因纷呈乱象而开始构建,微商,还是恪守底线为好。
张晓霖律师办案心得:进出口贸易中海关涉税尤其是走私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不懂海关法律规定及海关办事规程造成的,而非当事人(进出口企业或进出境个人)故意所为。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做到合理避税;清楚海关规定和办事规程及时处理,把损失最小化,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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