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家车能否进入专车运营的问题,南京客运管理处的态度和济南相关部门一样明确:绝不允许。对于挂靠在租赁公司下从事专车运营的私家车,也是坚决查处。但在业内人士看来,私家车通过租赁公司漂白后进入专车行业绝非个例,所谓专车合法的呼声,其实也是希望法律能认可这种“私家车洗白”的方式。
“专车第一案”如此受到关注,很大原因是寄希望于该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能给目前在法律上仍然存在非法争议的专车以新的法律界定,甚至能对现在的出租车管理制度进行推动。不过,记者咨询相关律师后发现目前对该案件仍有争议。
从目前济南中院直播的庭审实况来看,双方主要的争议点作为被告的济南客管中心是否具有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和行政权限。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路长喜律师分析称,案件中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撤销相关处罚决定,庭审中专车的合法性也并不是争议的主要焦点。因此,本案的判决对专车的法律界定并不好说。
对于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对南京客运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市客管处工作人员表示,暂不论两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是否存在差异,南京客管处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都是依法进行的,不会因为济南这样案件的判决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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