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在文革期间被打成右派,之后单位就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单位没有支付任何补偿,事隔多年,刘先生平冤昭雪,咨询能否要求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专业律师彭律师: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最早是由我国劳动部于1994年12月3日颁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该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其次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
我国文化大革命从1966年5月开始至1976年10月结束,当时还未出台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刘先生在文革期间发生的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并不适用以上两部法律规定,所以刘先生不能按照现行的法律要求原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
律师办案心得: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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