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债务人履行债权,债权人常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而在民间借贷中,债务人常常采用房地产抵押担保这种方式。不过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忽视相关法律程序,常常引起纠纷。民间借贷抵押要注意什么,下文中资深债权债务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1、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以住房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法院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人的借款做担保,不签订抵押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往往会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住房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3、民间借贷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不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
仅仅将其自己住房的房产证交付人质押。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同时,由于不办理登记,房管部门屡屡发现,在民间个人借贷中有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
4、大部分民间借贷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现住房(许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担保的。这就有可能造成债权的落空。
担保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债权的实现,但前提是担保是有效的。但是专业债权债务律师在此提醒大家,不同的债权,适合的担保方式也不同,选择正确的担保方式,才能让债权人免于后顾之忧。在为民间借贷设立担保时,最好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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