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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重组完成 公司新设合并的法律后果

2015-03-18    作者:魏镇胜律师
导读:中石化千亿资金到账中石化目前已经完成公司的重组,拟新设销售公司谋上市,但是,公司新设合并有何法律后果呢?继炼化板块、油服板块和机械业务板块分拆上市后,中石化旗下最重要的销售板块重组又有了新消息。中石化新闻发言人吕大...

中石化千亿资金到账

中石化目前已经完成公司的重组,拟新设销售公司谋上市,但是,公司新设合并有何法律后果呢?

继炼化板块、油服板块和机械业务板块分拆上市后,中石化旗下最重要的销售板块重组又有了新消息。中石化新闻发言人吕大鹏在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资金到账后,将组建新的公司及相应董事会,至于销售公司何时何地上市,“需要由新的董事会来决定。” 

3月6日晚间,中国石化发布公告称,根据2014年9月12日签署的增资协议,25家投资者已经向中石化销售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缴纳了相应的增资价款共计人民币1050.44亿元(含等值美元)、完成率98.1%,其中1家投资者由于资金筹措等原因未足额缴纳增资价款。  

公司新设合并的法律后果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新设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石化千亿资金已到账,上市还需外力助推,借壳是否能够顺理成章,还需等待。

  • 魏镇胜律师办案心得:急当事人之所急,委托人的合法利益至高无上,律师最重要的勤勉敬业,认真负责。企业应当把法律服务的重点放在预防阶段,不要到打官司时才想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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