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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胜诉案例之:不履行查处违法断电职责,法院确认其违法

2015-08-10    作者:梁开贵律师
导读:【案情提要】秦先生等23户委托人系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相关部门告知委托人其房产要被征收,却未出示相关合法手续,且由于补偿标准偏低,不合理,委托人的补偿问题一直未妥善解决。为达到逼迫...

【案情提要】秦先生等23户委托人系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相关部门告知委托人其房产要被征收,却未出示相关合法手续,且由于补偿标准偏低,不合理,委托人的补偿问题一直未妥善解决。为达到逼迫委托人尽快腾地的目的,相关部门对采取了断电式逼迁,给委托人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尤其是在寒冷的北方冬天,给委托人断电无异于雪上加霜。委托人意识到法律维权已经刻不容缓,同时也明白选择经验丰富并负有责任心的律师是他们维权成功的关键点。经过慎重考虑与层层筛选,最终选择了业界知名、经验丰富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资深拆迁律师程波、梁开贵律师代理此案。

【精彩瞬间】两位拆迁律师经过法律检索,确定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为委托人辖区内负有查处违法断电行为的法定职责的法定机关。于是指导23户村民向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发出查处违法断电申请书。提出申请后,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两位律师又指导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辩称由于通电设施被毁坏,23位委托人所在地块不具备供电条件,并提供部分变压器被损坏的照片予以证实。但其提供的照片中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些供电设施并未损坏,部分不能代表整体。两位律师非常精准的抓住了被告提交的证据当中的漏洞,反将其转化为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同时,两位律师准确的运用《河南省供电条例》及郑州市人民政府【2010】48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被告的辩驳进行了有力的回击与反驳。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认定被告的辩驳理由及提供的证据不能成立。被告作为电力主管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对23户委托人投诉的违法断电的情况有着依法查处的责任。

最终,人民法院判令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23户委托人提起的查处违法断电申请作出处理。自此23户村民的基本生活权利终于有了法律的确认与保护。但是面对这个胜利,律师只是短暂的欣喜,因为他们知道这23户被征收人的维权之路还是需要不断的努力的。但是相信在律师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下,在他们决胜千里的运筹帷幄之下,最终的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23户委托人的。

【拆迁律师说法】在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中,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采取停水断电式等违法手段逼迁,但现实生活中又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并精准的找到负有法定职责的部门,需要对法律具有深入的了解与研究,同时也要有足够的细心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善于从被告的证据中找到漏洞,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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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梁开贵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阳光六、七期成员,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执业领域: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顾问。电话:13910368757,QQ:13910368757或1874735391,微信公众号:lkg-lawyer,微信号:13910368757,邮箱:13910368757@163.com,传真:010-68945339,中国征地拆迁行政复议诉讼网:http://user.qzone.qq.com/187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