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聪聪:我今年24岁,在老家高中毕业后来到北京打工,目前在一家水果吧做促销员。两个月前,我在微信上遇到了一位叫水哥的男人,通过聊天发现,我们有很多相似的喜好和兴趣,于是我们就经常聊天,而且越聊越投机。后来他说喜欢我,想跟我谈恋爱,我就同意了。不久,他给我的支付宝相继汇了1314元、520元钱,表示“一生一世我爱你”,当时我很感动就收下了,但我们一直没有见面。
近日,我们吵架了,他让我把1834元钱退给他,否则就报警。请问:这钱是他自愿给我的,我从没跟他要过任何财物,如果这钱我就不退,他报警后我会有什么后果?
武丽君:水哥先后给你支付宝汇款1834元,用数字谐音向你表示爱意,在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且对方无其他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该1834元的汇款应视为水哥对你一般性质的赠与。
因案情表述中未提供水哥的真实年龄,通常情况下,若水哥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认定他对你的财产赠与的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财产给付之后,除法定撤销情形外,赠与不得撤销。法定撤销情形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根据您目前现有的情况表述可知,您不存在上述法定撤销情形,所以在此种情形下,水哥的赠与不可以撤销,更无理由报警要求您返还。
孙奎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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