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会议有感(下)
姚律师思维一点点—024(下)
北京盈科所 姚增坤 律师
五、律师要有总裁的思维和素质。
即使国家法治到达了发达阶段,律师更不能总是做打官司的传统业务。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要讲规矩,自然都需要律师。外商给我们的印象是迈一步都要问问律师,先迈哪条腿好。一来需要参考,二来规避责任。可不像我们现在的一些老板,多大单子都敢稀里糊涂的签。有了纠纷才问律师,输了官司再埋怨律师甚至还骂法院不公,就是不想地雷是自己埋的。当前,我们还处在法治的初级阶段,国人的法律意识总体不强,普法得先从最需要法律的总裁开始。律师和老板沟通,当然不能只讲法律,要和老板有共同语言,所以律师必须要懂老板懂的东西。基本的经济知识、管理知识、财务知识必须掌握。其他也是懂得越多越好,历史、军事、政治、体育……都懂点才好呢。法律只是做好工作的工具之一而不是一切,哪国都是如此,在我国更是。举个简单的例子,婚姻家庭纠纷如果只按照法律办,闹出人命来都不新鲜。要是按照表面的感情破裂标准,基本都得离。法律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唯一和最高手段。按照高度强的说法,律师要“懂经营、会管理、通市场”,律师要帮助企业“融资、融商、融智”,要给企业当诸葛而不是当张飞。这就要求律师除了法律之外,其他方面还不能低于总裁。这个标准非常高,一般人确实也达不到。还是那句话,“磕别人不如磕自己”,有磕别人的那个劲头万事都能办成,就像体操比赛既是单项冠军相加才是全能冠军一样。很多道理都是相通的,听说胡适有26个博士,我敢肯定很多知识是重叠的,像历史、政治、哲学、文学,你只要弄通一个,其他知识点很多都是重复。就像大学里一个学院的课程,不同细分专业只有几门课不同,不同学院的公共课也是一样的。即使达不到高度强说的目标,有个努力方向也好。我爱讲打台球,什么叫会什么叫不会,永无止境。我看律师更是永无止境。干上这一行你就得认,就得学,没有别的办法。绝对是干到老学到老的活。必须把学习当乐趣,要是当成负担就痛苦不堪啦。律师的知识可以和大官大款比,但享受又不能和大官大款比!要不想麻烦很容易,就得自己当总裁,当然了总裁也有总裁的难处。
六、总裁也要把法律和律师当回事。
总裁的主要任务是经营管理,是赚钱。要让总裁都熟悉法律就偏离了航向,也完全没有必要。但总裁必须要有法律意识,重大决策必须有法律依据。要经得起时间检验,不能干“钻头不顾腚”的事。最近微信圈有条消息“最高法院说对赌条款无效,PE都哭啦”,这就是明摆着事,有什么好哭的!私募股权也是舶来品,当然也是严重的水土不服。我们的私募股权不去投资高新技术,都用去搞房地产,都用来高利贷。或者叫“股权进入,债权退出”,“明投暗贷”“名股暗债”。从根本上就不想投资高技术项目,因为高技术项目周期长、风险大。国美、阿里巴巴、腾讯、京东、小米……都是外资投行,内资也没有这个眼光。内资PE就没有想搞投资,就是个短平快的高利贷行为,既是高利贷的变异也是私募股权变异。周瑜打了黄盖当然没有事,那是因为黄盖愿意。现代的黄盖们要是倒打一耙你周瑜就是犯法,是不是啊!道理很简单,我们的本土PE文件都是模仿老美的文件做的,外资PE更是,但中国的《公司法》《证券法》和美国有很大不同。我们现行法,讲股东权利范围相同,只有大小不同,不允许优先股,还有很多事情需要批准才能执行。你照抄老外的文件可以,不出事怎么都行,闹到法院自然要按中国的法律办。总裁,要有法律意识,拿法律当回事,拿律师当回事就行了。把律师当跑堂的或者把律师当替罪羊,吃亏的是能是总裁自己。因为像那么回事的、有点自尊的律师谁愿意当跑堂?再者有问题再责怪律师也晚啦。总裁要是进去了连个责怪的机会都没有啦!
七、律师和总裁都必须有法商思维。
法商思维没有确切的定义,每个人理解的也会不一样。姚律师认为,就是要依法经商。如果要再延伸一点的话也可以理解成律师也需要商业头脑,商人必须要有法律意识。法商是不可分的,商业行为必须依法,法律有具体内容也不是空的,商法就是商场的规矩。改革30多年的今天,国家的发展模式开始调整,靠增加投资、消耗能源、破环环境、土地财政、廉价劳动力等粗放手段已经不可能了,甚至已经尝到苦头。作为企业靠信息封闭、关系、贿赂、乱采乱挖、圈地等这些老办法越来越不灵啦。今后必须要有产品或服务,最好参与国际竞争,有个浙江老板把女性内衣卖到只露两个眼睛的伊斯兰国家,人家知道那儿的太太们晚上专门给老公秀性感,每人需要几十套,未婚的更多。大概是管的越严想得越多吧!中国有能人,只要法治向好,中国企业占领全球那是只是个时间问题。到时定有千万个华为、哇哈哈脱颖而出,人家也不用靠上市圈钱。忽悠上市,圈钱就跑这个做法不好。得有产品,没有真东西就是泡沫。像前些年湖北蓝田,一个鸭蛋卖好几块,鱼的产量比水都多。银广夏说自己有多少葡萄园,1999姚律师去银川时专门问葡萄园在哪里?当地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这回事。董事局主席CC还成了西部大开发的先进典型,我还纳闷,西部大开发这个口号刚喊出来怎么就有典型了呢?这就是胡扯!这种事都是闹着玩的,最后都得把自己玩进去或者玩死才算完。学术造假都不行,企业能造假吗?按照高度强的说法,我国的企业家要么已经下了大狱,或者正走在通往大狱的路上。年广久、禹作敏、周正毅、顾雏军、牟其中、唐万新、黄光裕……哪个不是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小点的更是不可胜数!用以前的办法或许还能侥幸成功最后失败,今后必然更多是失败。企业要做有竞争力的产品,且还要在全球有竞争力。马桶盖比38大盖都厉害!苹果比原子弹威力大呀!自由竞争必然走向垄断,垄断这个词不好听还有专门的《反垄断法》呢!就叫集约化经营吧,没有真本事必然就被别人集约或者破产!做企业要依法,大官自身都靠不住,企业太靠领导必然是悲剧(自古如此,胡雪岩亦然),即使你不违法领导也是临时的,一代天子一朝臣!一句话,律师和总裁都必须有法商思维,做事要经得起时间考验。这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出路,律师和总裁相结合,总裁是发动机律师是方法盘和制动器。
八、我们赶上新时代。
狄更斯说,这是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个最坏的时代。好的一面不多提啦。这个世界越来越难混,想混个文凭吃一辈子的年代一去不复返啦!都普及了上了清华也没有用。互联网思维、跨界思维、大数据、资源整合、社群经济、粉丝经济……新概念一个接着一个,知识、技术、信息、资金、人才、物流……全球统一配置,完全地球村啦。真正到了落后就要挨打,落后就被淘汰的时候啦。富国越来越富,富人越来越富,穷国越来越穷,穷人越来越穷。全球化就是优胜劣汰。技术越提高,竞争越激烈。像电脑手机不是你想不想用的问题,而是不用就活不了。只能是保持健康、以学为乐、过一天高兴一天,别无良策,难混也得混,不死就得混!经济越来越冷,军事倒越来越热(都赖老美和小日),姚律师要求很低也很高,国家稳定就行,世界和平就行。危机7年啦,憋出战争也说不好。打一仗都破坏啦,再战后重建就拉动经济啦。人类不就一直这么干的吗?二战70年啦,一战100年啦,三战能避免吗?真不好说呀!唯有加强战备,“解放军要能打仗,能打胜仗”。期待着93大阅兵,壮我国威,壮我军威,威慑敌胆!
姚增坤律师办案心得:公司制度是人类的重大发明,公司法是经济生活的根本大法,是投资兴业的总章程,公司制是现代企业最主要组织形式。我国自1993年才有公司法,历史短、实践中问题多、修改频繁、规章太多、有的企业家也不太熟悉。作为专业律师深感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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