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运动员的潘某与吴某一次酒后发生争执,潘某出门时打了吴某一下,竟然致对方死亡。9月1日,现年43岁的潘某被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余元。宣判后,潘某称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吴某家属当庭表示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法庭查明,2014年6月26日凌晨,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附近一小饭馆内,潘某与吴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被人劝开后二人相继离开。但在饭馆门口,吴某回头对潘某说话,潘某在吴某头颈部推了一巴掌,致使吴某倒地昏迷,吴某经送医抢救无效于次日7时30分死亡。经法医鉴定,吴某系重型外力所致的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当日4时许,潘某主动投案。庭审阶段显示,潘某从事自行车运动专业有20年,同时他还喜欢武术,并自学太极拳。
法院认为,潘某与吴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未控制自己情绪、行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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