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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2015-10-09    作者:宋一祺律师
导读:大家在生活中如果出现了严重的病症之后很大可能是需要通过手术来进行治疗的,在手术过后很有可能产生并发症的情况,那么在我国并发症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呢?1、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过错判断要从如下因素考虑: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

大家在生活中如果出现了严重的病症之后很大可能是需要通过手术来进行治疗的,在手术过后很有可能产生并发症的情况,那么在我国并发症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呢?

1、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过错判断要从如下因素考虑: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

2、医疗事故与手术并发症的概念有重合部分。就是说有部分手术,即使发生手术并发症也不会被认为医疗事故,其关键就是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几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并发症究竟属不属于医疗事故主要是看到底是哪种情况下的并发症,这个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之后才能确定。

  • 宋一祺律师办案心得:立足案情、精研法理、穷尽举证、缜密细致、不留死角、尊重各方、互动沟通,能够做到以上几点并掌握庭审规律的人,才可以称得上一个优秀的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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