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有的企业里,有多种问题需要到律师来解决,比如:股权配置、人力资源、商务合同、知识产权、财务税收,为了减少沟通成本,那么在解决这些问题之前大家一定要先了解律师这个行业!
律师是一个怎样的职业?
作为一个职业,首先它是这个群体据以谋生的工具;其次它是这个群体通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通过执业活动,律师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为客户防控风险、解决纷争、提供咨询、提供援助、提供辩护等服务的过程中,树立律师的形象及信誉,同时也让客户进一步加深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看法及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的定位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作为一种职业,它首先是一个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人群,通过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及积累的经验,为客户提供服务并据此获得报酬的专业从业人员。相比于其他职业,它只是要求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并设定一个较高准入门槛(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并经实习后领取执业证书),以保证律师服务的质量及效果。
因此,总的来说,作为一个职业,它跟其他职业在本质上并无太大的区别,它仅仅是对从事这个职业的群体有更加具体、严格的要求,以便这个职业的群体能按照法定的定位提供合格、高效的服务。
律师的工作内容有那些?
很多人对律师的工作内容仅仅停留在诉讼行为上。认为律师就是会打官司。其实,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我国法律的健全,律师提供服务的内容也与日俱增。
从总体上来说,律师的工作内容分两部分:一是诉讼、仲裁事务。二是非诉讼事务。诉讼、仲裁事务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打官司。它仅仅是律师工作内容的一部分,而非诉讼事务则涉及更广,它囊括了我们民商事行为的大部分:包括如提供咨询服务、提供风险防控服务、提供并购服务、提供上市服务、提供决策参考服务、提供援助服务等等。从结果上来看,提供诉讼、仲裁服务主要针对的是对已发生的事实进行解决;而提供非诉讼方式主要是针对未发生的或可能发生风险进行防空或选择。这两者间并不冲突,且并行不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已经慢慢开始注重、采纳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方式,因此,很多政府部门、企业或个人都有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目的就是尽可能的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因此,对于律师的工作内容,除了传统上人们认识到的诉讼仲裁中的服务之外,还包括非诉讼服务的业务;且随着社会的发展,非诉讼服务业务将愈加受到人们青睐。
律师在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时是不是在帮助坏人呢?
在日常的生活中,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都会选择聘请律师辩护。那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是不是等同于在帮坏人?
答案是否定的。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世界人权宣言》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语言、财产、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其他出身、身份。纵使是犯罪嫌疑人,首先,它是一个人,它享有与生俱来的人权,其次才从法律、道德层面对其行为予以评判。因此,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刑事程序上的权利,我国法律同样予以肯定,并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谚有云“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法律责任的同时,也应当通过正当程序、以看见的方式来令其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其应当享有的权利,并不因其犯罪而消灭。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律师在为犯罪嫌疑人作辩护的同时,是为了保证“正义是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
律师如何实现自己的价值?
作为一个职业,它并不是仅仅是谋生的手段,它还是这个职业群体升华自身价值的平台。
律师职业的显著特点就是执业活动的广泛性和执业行为的独立性,很少有一种职业像律师职业这样能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执业行为,律师能知道老百姓关心什么,知道政府在依法行政中可能存在哪些问题,并能从法律角度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正因为此,有如“春江水暖鸭先知”,律师称得上是社会生活中的“先知者”,可谓是“社会百态问律师”。“问”者,一是“问询”,社会现象如何、社会矛盾何在?可以问询律师。律师深知社会百态,熟知百姓诉求;二是“问技”,问技于律师,向律师咨询解决之道,而这正是律师的价值。律师通过发挥自己法律专业知识的优势,行使自己的执业权利,一方面能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国家司法权力正确实施;另一方面,在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实现依法维权,从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因此,在新的形势下,时代发展赋予律师发展机会的同时,也对律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一个执业律师,应紧跟着时代发展的潮流,准确定位自身的价值取向,积极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及专业知识,抓住发展机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应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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