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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5-12-02    作者:王彬斌律师
导读:王彬斌您身边的专业知识产权律师13538982365  12月1日,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上海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双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双方宣布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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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上海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双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双方宣布将在版权领域全面开展合作。

  根据《备忘录》,双方在版权领域现有交流合作的基础上,会加强版权宣传、人才培养、推动双方高层及工作层交流与沟通,以规划未来合作方向。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一个自筹资金的联合国机构,有188个成员国,中国政府于1980年加入。在中国过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中,《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下称“《视听条约》”)是重要的一笔。

  2012年6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召开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缔结《视听条约》。这是20年来首次成功缔结的国际版权条约,也是在中国缔结的第一个国际版权条约。

  12月1日,代表中国签署备忘录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之时,中国的版权产业是“零起步”的,此后经历了一些版权方面的法律修改和完善,也在向对方学习版权调研的方式方法。

  “除了《视听条约》之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在中国做了不少工作,包括帮助培养了最初的专业人才,也开始在中国颁发版权创意金奖。”阎晓宏说。

  当天的发言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注意到了当下版权保护的新形势,他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全球创意产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创意产业的分享方式也发生很大变化,因此多边的合作变得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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