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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一定要远离这五种当事人!(太难了)

2015-12-14    作者:杨承富律师
导读:垃圾当事人的说法也许过重,但有的当事人对于律师来说,确实垃圾得狠。这类当事人主要有如下表现。一、打官司不想花钱,诉讼风险全部由律师来承担有的案件,本身证据不足。当事人委托律师,承诺打赢后给律师高额的提成比例,自己连...

垃圾当事人的说法也许过重,但有的当事人对于律师来说,确实垃圾得狠。这类当事人主要有如下表现。

一、打官司不想花钱,诉讼风险全部由律师来承担

有的案件,本身证据不足。当事人委托律师,承诺打赢后给律师高额的提成比例,自己连交给法院的案件受理费也想由律师来掏腰包。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钱,这种心态还情由有可原,律师在时间与经济能力许可的情况下,也应该为这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也是律师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但有的当事人,自己并不差钱,询问了好多律师,明知诉讼存在的巨大风险,想把案件风险全部转嫁到律师头上。对这样的当事人,律师要特别当心。这类当事人一般都比较善于伪装,说自己怎么怎么冤枉,案件又很简单,只是没有钱打官司,然后给律师画一个大的馅饼,设个套让律师朝里面钻。对此,律师应擦亮眼睛,果断地说不。

二、伪造证据,虚构事实,利用律师的服务谋取非法利益

这样的事并不少见,当事人言之确确,提供的证据对其也十分有利。但律师如果仔细审查,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如大额的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就要考虑双方的关系,借款的用途,是否是高利贷,是否是将高额利息也写到了借条之中。有时候,虽然有资金往来凭证,但当事人将高额利益通过银行转帐打到对方帐户上,随即又抽回。还有的民间借贷纠纷,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好的,目的是为了夫妻离婚时多分财产份额,或者是为了逃避公司债务,侵犯其他债权人利益,律师如果微有不慎,就上了当事人的圈套。还有的当事人,偷盖对方单位的印章,伪造担保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然后提起恶意诉讼。还有的当事人,为了其他非法利益,提起“假”离婚诉讼,虽然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请律师,但律师一定不要给当事人出这样的馊主意。

三、无委托律师诚意,骗取免费法律咨询

这类当事人,在没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前,在律师接待过程中,不停地向律师询问具体处理案件的方法和步骤。特别在熟人介绍的情况下,律师又不好意思拒绝。但是咨询之后,他(她)会说回去考虑考虑,或者再与家人商量商量。这种情况下,十有八九当事人听取律师的解答后,自己操作去了,或者再找一个律师,说我这案子很简单,我都懂,付很少的代理费,让其他律师去代理。须知,总有吃不饱的律师,愿意低价承接案件。所以,律师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在没有接受委托之前,没有必要给当事人出尽主意,否则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笔者不提倡给这类当事人出损招,让其走弯路。但也没有必要过于仁慈,为其出尽主意。

四、品德低劣,无情无义,想利用律师服务逃避法律责任与道德义务

这类当事人并不鲜见。如在离婚诉讼中,有的当事人,自己明明有抚养小孩条件,对方不具有很好的抚养条件。但是,其就是不想要小孩,理由是影响自己再婚,或者嫌小孩麻烦,我代理的一件离婚案件,对方不想抚养小孩的理由竟然是嫌小孩经常在她床上爬!还有的公司老板,明明有钱支付货款,或者职工工资,但就是千方百计地赖帐。对这类做事没有底线的当事人,律师不要客气,律师费按规定当收多少收多少,绝不含糊。在这种情形下,律师应特别注意不要把当事人提供的假证提供到法庭,即使当事人没有告诉律师这是假证,做人总得有点良心。

五、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从骨子里看不起律师

这类当事人,认为自己购买了律师的法律服务,他(她)就是律师的主人,他(她)让律师做什么,律师就得做什么。笔者认为,对当事人负责,是律师的天职。但律师也不能把自己降低到当事人奴仆的地们。对当事人的无理要求,律师要学会果断拒绝。律师既要学会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也要学会如果拒绝当事人频繁的骚扰。律师应该矜持,孔子说:“君子不重则不威,”律师自己也要注意与当事人的沟通方式,如果律师跟老板说:“我跟您汇报一下案件的进展情况”,这句话一出口,律师的地位就矮了半截。如果律师跟老板说:“我跟您反馈一下案件的进展情况,”则效果完全不同。与前者相比,虽然一词之差,但后者体现了律师与当事人的平等关系。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不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更是一种帮助与被帮助的关系。(转自公众号点睛智慧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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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承富律师,1970年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民商法学博士,从1994年开始从事刑辩工作至今。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商事犯罪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北京)中心核心成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长期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和法律顾问业务,法学功底雄厚,为人正直,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单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职务: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事务部主任、合伙人律师

办公室:北京总部

电话:18610855887,13810195887

座机:010-57807618.

邮箱:15754218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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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5421815

微信:yangchengfu8708

业务范围:重大刑事诉讼辩护、重大商事诉讼与仲裁与代理、公司及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擅长领域:商事犯罪、企业家犯罪,

现保留判决书的刑事案件如下(占总量的20%,80%移交案卷未留存):

1、姚洪爱过失致人重伤(非法行医),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二00四年二月十八日仁检刑不诉【2004】02号不起诉决定书。

2、许宁故意伤害罪,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检不诉(2001)第34号不起诉决定书。

3、大连宝福伦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涉嫌偷逃税款78635233.51元人民币),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大检刑不诉【2013】35号不起诉决定书。

4、陈林涉嫌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涉嫌偷逃税款78635233.51元人民币),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大检刑不诉【2013】36号不起诉决定书。

5、张登阳抽逃出资罪(金额1140万,免于刑事处罚),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2011)黔金刑初字第107号刑事判决书。

6、何光琴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其他被告死缓、1年以上有期徒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2009)遵市法刑一初字第70号刑事判决书。

7、蒲庭武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二年一月十七日(2002)红刑一初字第130号刑事判决书。

8、金灿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二0一0年三月七日(2011)遵县法刑初字第090号刑事判决书。

9、钟立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二00四年三月二十三日(2004)遵县刑初字第54号刑事判决书。

10、杨胜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出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三年),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三年六月五日(2003)红刑初字第366号刑事判决书。

11、孙涛抢劫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2个死刑、1个死缓、1个十年),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2009)遵市法刑二初字第1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12、叶显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003)红刑初字第575号刑事判决书。

13、邓有刚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1年,其余被告分别被判3、4、5、7、12年),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2002)遵市法刑二初字第43号刑事判决书。

14、谢帮仙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同案被告判刑7年),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日(2002)红刑初字第783号刑事判决书。

15、吴贵海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2004)红刑初字第648号刑事判决书。

16、付国东贩卖毒品罪(判处刑有期徒刑7个月),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二年二月六日(2002)红刑一初字第788号刑事判决书。

17、白丽杰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2014)东刑初字第481号刑事判决书。

18、张俊星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0一四年八月五日(2014)朝刑初字第2181号刑事判决书。

19、谭小波抢劫案(判处有期徒刑1年),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2010)红少刑初字第73号刑事判决书。

20、邱生富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5个月),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二000年九月六日(2000)遵县刑初字第28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1、卢明财抢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一年元月十八日(2001)红刑少初字第02号刑事判决书。

22、代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遵义县苟江镇中学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汤鹏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案(胜诉,不承担责任),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二00五年一月十八日(2005)遵县刑初字第4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3、明下政购买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一年十二月七日(2011)遵市法刑二初字第18号刑事判决书。

24、陆正才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九日(2000)红刑二初字第34号刑事判决书。

25、陈侃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2009)汇刑初字第150号刑事判决书。

26、王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2011)仁刑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

27、汪刚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一年八月三日(2011)遵市法刑一初字第58号刑事判决书。

28、张华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0八年九月九日(2008)遵市法刑二初字第18号刑事判决书。

29、徐福全犯受贿罪(上诉由4年减为3年,减刑1年),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0一年五月十七日(2001)遵刑经终字第33号刑事判决书。

30、李庭庭强奸罪,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八年三月四日(2008)红刑初字第208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8年);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2008)红刑初字第34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8年)。

3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许宁与唱和平故意伤害罪一案(判决驳回),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一年十月二十五日(2001)红刑一初字第57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32、康后裔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二年四月十日(2002)红刑一初字第12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33、曾廷江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一年七月五日(2001)红刑一初字第31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34、刘朝义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遵义县人民法院一九九九年七月八日(1999)遵县刑初字第13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35、李昌贵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0四年八月四日(2004)遵市法刑一初字第3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2004)黔高刑一终字第50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改判无期,送达途中收回判决维持死刑原判)。

36、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代富挪用资金、贪污案;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王瑜合同诈骗罪案件;北京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赵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均作出不起诉处理。

37、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郭玉星过失致人死亡案(不批捕释放)。

38、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叶洪财拐卖妇女儿童案死刑复核指定辩护,死刑复核改判为无期徒刑。

39、北京通州法院尚未审结的张明浩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均作无罪辩护,法院庭后被迫延期审理,均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40、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企业家蔡新志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挪用资金罪一案,法院庭后被迫延期审理,均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行政案件

1、代理贵阳中院审理的遵义市红花岗区商务局诉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贵阳中院判决贵州省人民政府撤销“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判决限期履行具体行政行为;

2、代理贵阳中院审理的遵义市红花岗区粮食局诉遵义市人民政府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案,贵阳中院判决撤销其颁证行为;

3、代理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遵义市红花岗区粮食局诉遵义市房管局撤销六个房产证案,均判决撤销房管局的颁证行为;

4、代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大众速腾车主状告国家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等等。

经济案件

1、代理遵义市红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赵呸荣诉贵州四海进口汽配行产品质量纠纷案,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对该案进行跟踪报道和专题采访;

2、代理遵义市供销社申请执行遵义市二建司案件,涉案遵义中级法院中院三名法官、高院两名法官和遵义市建委相关负责二人锒铛入狱。等等数佰余件。

执业感言:刑辩工作是良心活,很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案件,只要我们投入其他律师五倍或十倍的工作量,案件最终被判处缓刑、免除、无罪、不起诉或者三年以下案件的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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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承富律师::博士,从2000从事律师工作已满18年,办理案件上千余件,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企业家犯罪业务部主任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 所获荣誉:本人 擅长办理重大刑事辩护案件、死刑复核案件,所办刑事案件曾被党刊《新华社》、央视《新闻1+1》、《焦点访谈》、CCTV-12《法律讲堂》等众多全国性权威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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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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