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宋一祺律师 > 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02-29    作者:宋一祺律师
导读:虽然犯罪中止是行为人主观上放弃了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但对犯罪中止是否造成了损害结果,仍然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接下来,请跟随小编一起看看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

虽然犯罪中止是行为人主观上放弃了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但对犯罪中止是否造成了损害结果,仍然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接下来,请跟随小编一起看看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

特别提示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的。

二、共同犯罪中的中止:

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应当视情况区别对待:

(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作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

(二)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消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

(三)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应认定为中止。


  • 宋一祺律师办案心得:立足案情、精研法理、穷尽举证、缜密细致、不留死角、尊重各方、互动沟通,能够做到以上几点并掌握庭审规律的人,才可以称得上一个优秀的诉讼律师。

    关注微信“宋一祺律师”(微信号songyiqi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宋一祺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宋一祺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宋一祺律师领衔的思科律师团队,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超值法律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