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男痴缠前女友不听民警劝阻
荔枝网讯,日前,无锡市学前街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对母女求助说一名男子缠住她们,不让她们回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原来,报警的是一对母女,而缠住她们不让回家的男子则是女儿的前男友,两人因为感情问题,女子提出了分手,而男子因为割舍不下,所以特地从外地赶到了无锡。事发当天就是该名男子约着前女友及女友母亲一起吃饭,想要挽回这段爱情,结果事与愿违,该名男子便上演了开头的一幕。见对方要走,痴情男当着民警的面,竟然还想霸王硬上车。面对民警的阻止,男子开始有些恼羞成怒,并且口出狂言:“你要搞事啊,跟你说真打起来我灭你全家信不信?”因为该名男子情绪一直处于激动状态,所以民警立刻呼叫支援,几分钟后巡特警大队的队员赶到现场。巡特警大队黄金涛:“处警的民警被嫌疑人抓伤了几下,我是手指还有大腿部被咬了两口。”据民警了解,男子姓江,在国外读书,所以在在民警的询问过程中偶尔还会夹杂几句英文。目前,该名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而在派出所冷静下来后,小伙子也对此前的荒诞行为懊悔不已。
干扰民警执法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该名男子作为留学归来的精英,本应比常人更通情达理,更有素质,然而本案中的男子却因为执着情念对前女友的分手要求拒不答应,对前女友及其母亲纠缠不休,在前女友多次表明态度后依然要强行坐女友的车,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前女友的骚扰,面对警察的正当执法,非但不听劝阻,反而对警察口出狂言,甚至于民警进行厮打,咬伤民警,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
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这种公务活动,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单位中所进行的公务活动,而且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或命令在其他时间或场所内的公务活动。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公民和组织依法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拒不提供或者拒不协助、构成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依照《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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