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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旗下酷派解约300名应届生 用人单位的非过错性解除条件是什么?

2017-05-20    作者:邢洋律师
导读:导读:乐视旗下酷派解约300名应届生,此前,酷派方面已和上述应届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如此解约符合属于用人单位非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法邦网专业劳动律师为您解读。乐视旗下酷派解约300名应届生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酷派...

导读:乐视旗下酷派解约300名应届生,此前,酷派方面已和上述应届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如此解约符合属于用人单位非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法邦网专业劳动律师为您解读。

乐视旗下酷派解约300名应届生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酷派集团于5月15日疑似将此前在国内校招的300余名应届毕业生全部解约。此前,酷派方面已和上述应届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

中国证券报记者与酷派方面HR取得联系,此次解约主要是由于预计经营业绩下滑,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而本年度该公司规划中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尚未上市,导致销售收入规模下滑,预计2017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下滑将超过约50%;同时集团持续投入研发及市场销售推广活动,导致集团2017年上半年费用支出未有改善。HR确认此次解约的应届毕业生为300人。同时将按照第三方协议中签署的违约赔偿条例进行赔偿。酷派方面愿意以本科生3000元,研究生4000元的金额对已签约应届毕业生进行赔偿,以300名应届毕业生,每人赔偿3000元来计算,此次酷派解约赔偿金额需花费90万元人民币。同时,该HR表示,正在努力和OPPO、VIVO、中兴等同类型公司沟通,努力将所解约应届毕业生介绍至相关公司。

用人单位的非过错性解除条件是什么?

非过错性解除也称为预告解除,指劳动者本身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即因公负伤。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的情形)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势变更的情形)

在以上的情况中,用人单位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关于“乐视旗下酷派解约300名应届生,用人单位的非过错性解除条件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解答,应届生找工作时,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向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咨询,以便顺利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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