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问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包括:(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政党内的秘密事项;(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6)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7)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8)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部分数据在国家正式公布前,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部分数据在国家正式公布前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绝密级的1项(件)就构成犯罪,机密级2项(件)就构成犯罪,秘密级3项(件)就构成犯罪,这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泄露绝密级1项、机密级3项、秘密级4项就构成犯罪。
公务员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及考研等试题属于国家秘密: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行为人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尤其是那些负责保管、经手国家秘密文件、材料等工作的公务员,由于工作关系接触、知悉、获取、掌握国家秘密的机会较多,是本罪风险的高发人群。他们更应当严格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因为不论是故意还是疏忽大意,只要泄露了国家秘密就可能引发刑事风险。
国家工作人员让其他不应该知悉该事项的人了解或者知悉该事项,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应该采取保密措施而不采取,致使国家秘密被盗、丢失的,都可能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以案说法
某省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唐某作为2010年某省招录公务员考试入围命题工作总负责人,在入围命题保密管理过程中,将考试题目复印后提供给其朋友的女儿,以帮助其朋友的女儿顺利考过公务员考试,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谁知道其朋友的女儿又将考试题目复印给她的朋友,最终案发。
刑辩律师点评
公务员考试试题属于国家秘密的范围,本案中,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的关键就在于是否是故意泄题,考试中心负责人如没有泄题意图,仅是因为工作过程中的失职导致试题泄露,则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考试中心负责人如有泄题意图,则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本案中唐某作为公务员考试的负责人,明知公务员考试题目在未开考之前属于国家秘密,仍将考题复印给他人。主观上持故意心态,因此应定性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应当以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唐某泄题的行为是因为收受了其朋友的财物而为之的,则可能以受贿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并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札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4号)第六条 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
一、渎职犯罪案件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
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本,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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