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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过期未换领,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2017-11-04    作者:李珍律师
导读:导读:因为驾驶证有效期限都很长,所以很多车主会忘记换驾驶证,那机动车驾驶过期驾驶车辆是否等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呢?上路出现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呢?请看下文案例。案情简介:驾驶证过期未换领2013年,陈某驾驶投保车...

导读:因为驾驶证有效期限都很长,所以很多车主会忘记换驾驶证,那机动车驾驶过期驾驶车辆是否等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呢?上路出现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呢?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驾驶证过期未换领

2013年,陈某驾驶投保车辆撞伤李某致残。保险公司以事发时陈某驾驶证过期未换领为由拒赔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限额范围内赔偿李某相关费用。

经审理认为: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对合同中免除其赔偿责任的格式条款并未向被保险人尽到提示及说明义务,而在交通事故中亦不存在可免于履行说明义务情形时,保险合同中免除责任条款对被保险人并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仍应对第三人损失承担相应保险责任。②本次事故中,陈某所持驾驶证虽过期,但在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换领了驾驶证,且事故发生时间在换领后的有效期内,故在事故发生时陈某并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形。驾驶员只要通过公安机关车管部门组织的驾驶证资格考试,即具驾驶资格,只要未被依法取消,即应确认具备驾驶资格。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不适用本案,故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限额范围内赔偿李某相关费用。

律师说法: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驾驶证是公安部门颁发给驾驶员证明其够驾驾驶车辆的资格证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是由相关国家机关对驾驶者人作出的行政许可予以确认。对于驾驶员是否属于“无证驾驶”,应当由交管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予以认定,保险公司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只要驾驶人领取了驾驶证且未被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吊销或注销,驾驶员就具有驾驶资格。本案中,交通事故发生时,陈某所持有的驾驶证确实超过了有效期未及时换证,但并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二条“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符;……”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驾驶机动车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着本质区别,两种行为均为违法行为,但性质不同。驾驶证有效期并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资格有效期,驾驶证过期未换领属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以此作为拒赔理由的,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关于“驾驶证过期未换领,保险公司能否拒赔?”的案例介绍,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要按时换证,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出现纠纷,最好咨询法邦网律师帮助分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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