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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018-12-19    作者:律师
导读:买家在淘宝购买商品后,根据用户体验对所购商品分别给出好评、中评、差评三种不同评价,那么,侵入评价系统进行修改构成何种犯罪?

案情介绍:侵入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被提起公诉

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张三在工作单位及自己家中,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聊天软件联系需要修改中差评的某购物网站卖家,并购买发表中差评的该购物网站买家信息300余条。张三冒用买家身份,骗取客服审核通过后重置账号密码,登录该购物网站内部评价系统,删改买家的中差评347个,获利9万余元。

法院判决:张三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冒用购物网站买家身份进入网站内部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属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数据进行修改操作,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张三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律师说法:侵入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侵入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其实质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操作的行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后果严重”:(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本案中,张三侵入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其实质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操作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由于刑事案件复杂,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侵害时,应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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