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些单位在给员工解决北京户口时,会与员工约定相应期限的服务期,服务期内员工主动离职的,应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类条款是否有效呢?单位解决北京户口,个人提前离职应否赔偿?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详细解析。
基本案情劳动者提前离职引纠纷个人提前离职应否赔偿?
2012年6月1日,应届毕业生周某应聘至某公司工作,该公司承诺为周某办理进京落户指标及手续。为此,周某签订《承诺书》,承诺自户口进京5年内不会主动辞职,如违约赔偿公司损失10万元,金额按实际履行的承诺服务年限,以每年20%的比例递减。2012年11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周某落户西城区。2014年6月,在合同刚满2年的情况下周某提出离职,并依《承诺书》的约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6万元。后周某起诉要求公司返还其离职赔偿金6万元,诉讼中,公司向法院提交员工离职损益分析,证明周某因不满服务期提出辞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法院裁判单位解决北京户口 个人提前离职应当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周某明知进京户口指标系重要的稀缺资源,并认可在服务期届满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单方提出辞职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故周某应当按照承诺书的约定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此外,根据公司提交的员工离职损益分析,因周某的离职确实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我院在综合考虑劳动者的恶意以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严重程度后,最终判决支持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单位解决北京户口 个人提前离职应否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落户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此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但如果落户指标为稀缺资源,法院会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主观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严重程度以及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情况,判定劳动者是否应向单位支付相应赔偿金。
就本案而言,北京户口指标属于稀缺资源,某公司为周某解决了北京户口,双方约定了5年服务期。周某工作两年即主动提出离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某公司损失一个北京户口落户指标,因此周某亦间接给某公司造成了损失。故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周某应当向某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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