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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应如何赔偿

2015-03-18    作者:王晓营律师
导读: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可能违约,如同没有白吃的午餐一样,任何一方违约之后就需要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那合同违约该如何赔偿呢?专业的合同法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违约损害赔偿在本质上是交换关系的反...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可能违约,如同没有白吃的午餐一样,任何一方违约之后就需要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那合同违约该如何赔偿呢?专业的合同法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违约损害赔偿在本质上是交换关系的反映。从等价交换的原则出发,一方违约之后,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1、赔偿的范围。损失一般包括财产的损毁、减少、灭失和为减少或者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指的是利润)。

 

(1)直接的损失:财产上的减少、毁损、灭失;

 

(2)间接的损失:可得利益而没得到。

 

如:从国外进口的种子是假的,收获时应收1000斤/亩,实收300斤/亩,受到700斤/亩的损失。

 

2、限制性条件

 

(1)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约时预见到的损失。确定赔偿责任的界限,不在于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在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能预见到这种损失。也就是说,当事人一方违约损失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如果一方认为对方一旦违约将会给自己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或在性质上异乎寻常的损失,必须在订约时让对方了解这一情况。否则,一旦对方违约也可能以他在订约时不能预见到违约会造成如此严重的损失而拒绝赔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钓》对此有类似规定。

 

(2)遭受损害的一方有义务采取措施来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如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专业的合同法律师提醒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违约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虽然违约金的数额或支付方式会在合同中作出了约定,但是这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见得刚好与损失数额相当,有时候过高,有时候过低,此时就需要守约方判断实际损失的数额,如果过低的话可以要求适当调整。

  • 王晓营律师办案心得:公司“老板们”发达的经济头脑往往与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相称,这将导致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反目、内战不断。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企业规范公司设置,建立法律防火墙,事先防范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合法解决纠纷,以求损失最低化,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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