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买房赠前妻惹纠纷
丈夫瞒着现任妻子给与前妻生下的儿子购买房子,三年之后被现任妻子无意发现,一时间争房大战瞬间爆发。那么,究竟该赠与行为可否撤销呢?
梁女士与丈夫是重组家庭,丈夫与前妻育有一子,离婚后判归前妻抚养。不久前,梁女士在收拾家务时,在角落里翻出了一张银行单据,业务金额是41万元,把梁女士吓了一跳。而在单据上,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收款信息,梁女士疑心顿起。
梁女士拿着单据问了丈夫,丈夫承认,那钱正是他拿给他和前妻生的儿子买房的。梁女士仔细看了看单据,日期是三年前,自己被蒙在鼓里整整三年。气愤的她和丈夫大吵了一架,决心要讨回公道。
梁女士认为,丈夫给儿子买房的钱属于自己和丈夫夫妻俩的共同财产,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自己有权要回其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但梁女士担心的是,事情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是不是已经超出了诉讼时效呢?
房产赠与如何撤销
从梁女士的讲述中不难得出以下分析:首先,丈夫为儿子购房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赠与行为;其次,一旦购房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丈夫隐瞒妻子购房赠与儿子的行为,也必然侵犯了梁女士的合法权益,梁女士有权申请撤销赠与。最后,梁女士应举证这购房款的来源,是否确属夫妻共有财产。
那么,哪些属于赠与行为可撤销的情形呢?知名房产律师石锦双提示,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权利的,可以撤销赠与。
值得一提的是赠与撤销的诉讼时效问题,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期限是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一年内。
丈夫心念儿子,购房赠与儿子表达父爱人之常情。然而夹在前妻、儿子与现任妻子之间,这种微妙的关系里,如何妥善处理就显得尤为关键了。丈夫善意的谎言未必就是最和平的处理方式。
石锦双律师办案心得:离婚案件,以沟通调解为主,分手也要平和;财产确权、继承、分割案件,以案前调查为主,沟通和解为辅;企业法务以勤问勤上门为主,化纠纷为预防,总之律师工作让我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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