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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征地系列之吉安农用菜地维权侧记

2015-03-19    作者:王振嵩律师
导读:‍◆ 【案情概要】前篇——暮然回首2009年11月,王振嵩律师接待了来自江西吉安菜农李某、王某、刘某等5人。事情起源于2009年10月: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要求征收辖区内白塘街道先锋村集体菜地约200余亩,在向当事人...

◆ 【案情概要】

前篇——暮然回首

2009年11月,王振嵩律师接待了来自江西吉安菜农李某、王某、刘某等5人。

事情起源于2009年10月: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要求征收辖区内白塘街道先锋村集体菜地约200余亩,在向当事人了解无省政府的征收批准文件的基本案情后,王振嵩律师初步判断本案为典型的未批先占违法用地纠纷案。确定初步的维权方案后,王律师同李某等2人先行飞往江西,提起了对涉案土地的信息公开申请,同时王律师连夜撰写律师函,次日向国土资源部南京督察局发去了违法违规用地的律师函。

发去律师函后,南京局相关人员派员到江西省国土厅了解相关情况,并要求对当事人公开征地批准文件。

获得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所谓征地批复后,王律师深入研究了该份批复:1、批准机关应为江西省人民政府而非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征地批准日期为2007年,距实际征地时间已超过2年,批文效力自动失效。

带着第一阶段取得的成果,下一阶段的维权事宜,按计划有条不紊的展开了。

◆ 【办案掠影】

当事人在对土地纠纷案件的基本审批手续无法得知的情况下,会造成当事人盲目维权,为保证维权策略的针对性及有效性,建议不要盲目提法律程序。

◆ 【律师说法】

律师介入本案后,吉州区相关部门已停止对涉案菜地的征收工作,老百姓的菜地暂时保住了,但对涉案菜地的最终结果仍要委托律师进一步的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专业角度进行考量。

  • 王振嵩律师办案心得:政府依法行政是避免公权力被滥用的必然要求,行政诉讼是公民个人及各类社会组织在政府行政过程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合法渠道。行政诉讼对于推动国家法治与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维护个人免受公权力侵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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