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疑似真凶受审
法律中的事实,证据是唯一具有说服力的东西。如今,呼格案的疑似真凶受审当场,坚称自己是真凶,面对如此倔强的自认,法院究竟会对其如何判决?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呼格疑似真凶”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系列案继续在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审理。从昨天开始,该案在休庭9年后再次开庭。因涉及个人隐私,在昨天下午涉及的强奸杀人部分,法院采取了不公开审理。
赵志红的两位律师今早向《法制晚报》记者介绍,昨天下午的庭审中,在法庭调查阶段,已涉及到“4·9”女尸案有关内容。而据参加昨日下午庭审的知情人士向法晚记者透露,对于检方关于“4·9”女尸案的指控,赵志红坚持称自己就是真凶,且语气很肯定。
据法晚了解,昨天下午的庭审从2时30分开始,4时55分赵志红被警察从法庭带出并押解上警车返回看守所。由于当天下午的庭审不公开,内容不得而知。
今天早晨,法晚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获悉,赵志红系列案的审理今天继续在该院进行。早晨8时20分左右,赵志红被押解至法院,戴黑色头套,下车后被迅速带入法院。
8时40分许,赵志红的两位律师来到法庭。据两位律师介绍,昨天下午的庭审过程中,已经含“4·9”女尸案的内容。不过,律师未透露具体细节,只表示尚处于法庭调查阶段。
而据参加昨天下午庭审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昨天下午在法庭上,赵志红当庭语气很肯定地表示,自己就是“4·9”女尸案的真凶。
补强证据规则下的被告人供述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借以证明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补强证据规则就是一项限定证据证明力的规则,要求对特定证据进行补强,否则不能进行直接定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呼格的冤死已经难以挽回,因此,为了不让如今的赵志红也有同样的悲剧,补强证据规则应该得到充分的贯彻和适用。尽管十多年前的证据很难收集,但是唯有铁证如山,判决才能日月可鉴。
李林律师办案心得:律师办案不仅需要能力、经验、技巧,更需要富有正义感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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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资深律师,福建自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律师从业十余年,办案经验丰富,思路开阔,注重挖掘细节,富有正义感和责任心,擅长刑事辩护和各类民商事诉讼,成功办理许多有影响的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信誉优良,口碑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