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银行员工私募基金
9月25日,广州天河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前银行工作人员以合伙经营“私募基金”可获高额回报为幌子,实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7亿余元的特大犯罪团伙。
9月25日,丁女士驱车来到位于广州CBD里的一家基金公司。十几个男男女女堵在公司门口要求查账。丁女士也投进去了人民币600万元,但已经几个月没有收到分红。接报后,天河警方立即派员前往处置。警方将当时在场公司所有员工带回调查。后经初步调查,发现这是广州天河区有史以来第一单以私募基金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1年,原广州市某银行工作人员卢某(男,45岁,广东省广州市人,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卢某伙同杨某等人打造一个专门瞄向高端投资客户钱包的“进取九号私募基金”项目,吹嘘该项目有价值高达3亿余元的土地、物业作为抵押。同时许诺投资人每投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3-24个月可对应获得6.5%-14%的年化收益。
为募集更多的资金,他们就不惜开出每笔2%-2.5%的高额提成,鼓动他们拉拢过来的原来在银行等金融部门工作过的员工。卢某等人累计募集的资金高达人民币7亿余元,累计拉进来的投资人数多达270余人。积重难返,2014年9月,与卢某等人合作的某服务公司终于垮塌,总计亏空高达人民币3.1亿元的投资款。
私募与公募有何区别
本案中,基金管理公司以“私募基金”获得高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七亿,为何有这么多人踏入陷阱?究竟私募和公募基金有何区别?
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从以上区别可以看出 ,私募基金相对公募基金来说,可能业绩报酬相对较高,但是实则存在较大的投资隐患。而且,有些公司容易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干着非法集资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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