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结婚而购置房产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但是夫妻如果无法继续生活下去而决定离婚时,就要对夫妻共有房产妥善分割处理。但实践中离婚夫妻对于共有房产的分割是很容易产生争执的。那么,到底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有房产才准确呢?资深婚姻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夫妻共有房产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父母给子女出资买房的情况,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分为婚前行为和婚后行为区别对待: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关于夫妻共同房屋的分割方法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专业的婚姻律师在此提醒您: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分割房产的问题一般都比较复杂。首先要确定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其次,房产作为不动产,不能像存款那样对半分割。另外,房产价值不断升值,夫妻在分割房产时还需要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这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也都是离婚夫妻需要格外注意的。
庞越律师办案心得: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类案件逐年增多,尤其离婚案件更是与日俱增,这类案件的发生有各种不同的原因,比如双方父母介入过多,又或者双方沟通不良、缺乏彼此的尊重等等,针对种种不同,应分别对待,提供不同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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