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重刑犯越狱
11月2日,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对外通报,14点23分,在武警、公安、监狱多方警力合力围捕下,1日在广东韶关北江监狱越狱的逃犯李孟军在离监狱不过四五百米的废弃工厂附近的臭水沟旁被抓获。
据了解,广东省北江监狱1日发生一起两名罪犯强行脱逃案件,其中一人被电网击中逃跑未遂,一人成功越狱。当地警方1日傍晚通过电视、网络等向市民发布悬赏通告,直接协助抓捕犯罪的市民将获奖励20万元人民币。
通报称,越狱犯人李孟军与吴长贵趁警察不备,通过搭人梯爬越围墙,吴被电网击落,李孟军越过围墙逃跑。监狱警戒设施陈旧,废旧危楼没及时拆除,遮挡哨兵执勤视线,从而被罪犯利用。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据悉,越狱逃犯李孟军因在清远抢劫并杀害摩托车司机被判死缓,到北江监狱服刑。目前,关于李孟军被捕时具体情况,越狱前是否有过密谋,这一天是如何度过的,官方均未披露。
涉嫌脱逃罪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行为人的逃跑方法有使用暴力脱逃与未使用暴力脱逃两种,未使用暴力脱逃,是指行为人寻找机会,创造条件,乘司法工作人员不备而逃跑。使用暴力脱逃,是指行为人通过对司法工作人员施以殴打、捆绑等暴力行为,或者威胁、恐吓等胁迫行为,而摆脱其监管控制。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人数上看,有单个人逃跑的,也有数人共同逃跑的。无论采取什么形式脱逃,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脱逃的形式属于量刑情节。
渴望自由是人的天性,但是自由是要受到法律的约束,越狱并不能解决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加强犯人监管工作,以后不要再犯类似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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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春律师,湖南永州人,法学学士,中国司法部注册律师,深圳律师协会会员,广电集团深圳都市频道《法观天下》节目嘉宾律师,深圳律协勤学上进青年律师,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获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2014年度“办案能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