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马伟律师 > 浅谈猥亵妇女儿童罪

浅谈猥亵妇女儿童罪

2015-03-19    作者:马伟律师
导读: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第一百零九条【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三)...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第一百零九条【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

(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

(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第一百一十条【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第一百一十一条【猥亵儿童的重处规定】猥亵儿童的,重处20%。

第一百一十二条【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第一百零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案例:张某(男,68多岁)和王某(男,34岁)是邻居,两家因为种种原因一直不和睦。尽管两家大人不和睦,但是两家的小孩还是经常在一起玩的。有次王某的女儿王甲去张某家与张某的孙女一起玩耍,玩耍中王甲抱着那种有靠背的小椅子不小心摔倒了,起身后王甲的大腿内侧被小椅子磕红了一块。张某闻讯赶来,问王甲摔倒哪里了,王甲指指受伤的部位,张某本来是出于好心,用手摸摸了受伤的部位,可是王甲回到家中告诉家里人发生的经过。由于是小孩子,语言表达能力欠佳,再加上平时两家有仇,于是王某就来到张家理论,吵吵闹闹中王某报了警,警察来到后不由分说,把张某带走羁押至看守所。我们进看守所仔细询问了案情的每个细节,从中了解到很多公安机关涉嫌违法的侦查活动:以调解之名让张某承认自己做了猥亵儿童的罪名;公安机关讯问过程中,只有一个人,而不是法律规定的两个人;公安机关威胁张某等等。因为第二天就要开庭,我们对犯罪嫌疑人说了几遍关于庭审时应该注意的细节,然后我们就离开了。

现在很期待第二天的庭审。。。。。。

  • 马伟律师办案心得:办理刑事案件要尊重事实,不能对案件结果有承诺,对案件的走向要有清晰的认识,做好出庭前准备工作,所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亲属的谅解很重要,另外,刑事案件中要注意当事人的刑事年龄、是否有自首(或可以视同自首的几种情况)以及立功,被害人是否有过错(注意表达方式和适用的场合),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社危害性、再犯的可能性等。

    关注微信“马伟律师”(微信号mawei_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马伟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马伟律师网”)

执业律所:郑州有道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马伟律师,即时了解刑事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