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联系方式、住址等)。
案由:……
请求事项:……
申请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执业理念:言之有物,行之有格。
关注微信“赵国宏律师”(微信号WGFLGW),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赵国宏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市物格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主做业务:法律顾问、私人律师。致力于合法规避、稳妥可操控的法律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