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报表在1张主表基础上设置了多层次多架构的附表,由旧表的1张主表11张附表变为1张主表9类附表共41张表,架构更加合理,信息量丰富,正确填报有助于企业防范税务风险。详细内容见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1311541/content.html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政策,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3日
朱庆标律师办案心得:企业之间纠纷不可避免,为能减少当事人的损失要做到对当事人遇到的麻烦状况表示同情;让当事人知道案件的办理是怎样一步步推进的;让当事人感到你的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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