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股权转让频繁
近日,华泰保险集团4位东家齐齐发起股权转让,一时间引业界揣测纷纷。4位股东共挂牌出售华泰保险2.49亿股,合计作价10.14亿元。被转让的不止华泰保险股权,今年下半年以来,保险公司股权挂牌转让案例已颇为频繁。
10月11日,华泰保险4笔股权正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方分别是宝钢集团、宝钢集团旗下上海五钢公司和新疆八一钢铁公司,以及中海石油投资控股公司。
与大多转让股权的保险公司处于亏损期不同的是,华泰保险集团有较良好的盈利能力,2013年,华泰保险实现营业收入94.41亿元,总资产达365.48亿元,净利润5.28亿元,较2012年同比增长63.4%。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王绪瑾称,保险公司的投资周期较长,寿险公司往往需要6~7年时间才能回收成本,财产险也要2~3年时间,但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投资者,特别是一些中小保险公司股东,由于缺乏对保险行业的深刻认识,往往期待一两年内收回成本,也因此难以忍受保险公司的持续亏损。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资本分成均等的股份并以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股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表现为股票的转让。
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使股票交易市场走向有序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不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这就意味着股票的转让必须经过证券经纪商,而不得在交易双方之间直接进行。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由于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股票的收益是一个难以确定的动态数值,它随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而波动,也受到股票市场行情的影响。所以,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希望广大股民朋友们理性投资,不要盲目跟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王晓营律师办案心得:公司“老板们”发达的经济头脑往往与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相称,这将导致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反目、内战不断。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企业规范公司设置,建立法律防火墙,事先防范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合法解决纠纷,以求损失最低化,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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