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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权

2015-03-20    作者:赵剑律师
导读:日前有车主投诉称,自己的雷克萨斯RX270在高速路上遭遇事故,车头撞在了高速石墩护栏上,整个前脸都凹陷进去,但车上的8个安全气囊全部未爆?  安全气囊问题一直都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由于目前国家并没有针对安全气囊出...

日前有车主投诉称,自己的雷克萨斯RX270在高速路上遭遇事故,车头撞在了高速石墩护栏上,整个前脸都凹陷进去,但车上的8个安全气囊全部未爆?  

安全气囊问题一直都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由于目前国家并没有针对安全气囊出台相关法规,以至于在车辆发生碰撞安全气囊没有弹开后,车主和厂家往往都会争论不休,厂家通常会认为车主撞击的角度或力度不够,作为受损方的车主对厂家的片面之词当然不会信服。但由于缺失相关的法律和鉴定机构,到底谁是谁非基本无从定论。

那么在面对这种事故时,车主到底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这一点有专业法律专家曾做出过解答。

首先就是从车辆的随车说明书入手,现在有些厂家会把车内安装安全气囊的爆出条件作出说明,如果发生车祸时的撞击条件完全满足说明书中所指出的爆出条件而没有爆出的话,车主就可以此为依据与厂商协商相关赔偿事宜,这也是最简单的维权方法。

第二,消费者可以向厂家索取该安全气囊的技术参数来作为参考,来判定安全气囊是否在应该爆出的情况下没有爆出。但对于汽车生产厂家和安全气囊供应商来说此类技术参数大都属于机密,因此消费者很难得到这些参数。

第三种维权方法就是参考一些国内外对于安全气囊爆出条件所制定的一些技术标准,这些标准虽然不能全部被国内运用。但有些技术标准还是可以参考的,例如美国的NHTSA(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就对安全气囊爆出的技术标准作出明确的说明,有些合资车辆在国外也有同款车型销售,因此国内消费者在维权时可以参考一些欧洲、美国的技术标准。

    汽车安全气囊被很多人看做是汽车在发生事故时的一根救命稻草,然而随着汽车销量的增长,国内汽车品牌也纷纷遭遇“气囊门”。2009年,天津、河北、辽宁等六省、市的消费者协会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但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我国仍没有颁布任何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这一标准的缺失,直接导致各品牌汽车生产厂家对于气囊爆破条件的标准存在非常严重的差异。这就使得消费者与汽车厂商就发生事故时安全气囊未弹出是否是质量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剑律师就此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赵剑律师认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气囊未弹出是否属于质量问题,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因此无法界定汽车安全气囊的质量、匹配工艺是否合格,这就使得消费者在维权时找不到法律依据。法院有时也很难判定这个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也就使得消费者的维权之路走的非常艰难。

其实,我国在2006年4月出台了3项涉及安全气囊零部件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但仅仅规定了单独某一零部件的试验方法等,属于零部件在装配前的试验标准,而不是整个安全气囊集成系统的评价标准,它并不能作为判定气囊制造质量是否合格、气囊与具体车型是否相匹配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判定事故发生后安全气囊是否应该打开的依据。

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下,往往需要委托鉴定机构就气囊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弹出的原因进行鉴定。同时,消费者对生产厂家提供的相关车型气囊参数的说明或宣传材料进行证据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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