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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当天分居,能否认定感情破裂?
结婚当天就分居,
一个月后起诉离婚,
能否认定感情破裂?
让我们分享《中国法院网》报道的一起真实案件。
夫妻结婚当天发生争吵并分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海口一对夫妻陈某某和郑某某自由恋爱后自愿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不料,登记结婚当天,女方就因怀疑男方有外遇与新婚丈夫发生争吵并分居。10月31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该对夫妻被龙华区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经审理查明,陈某某与郑某某(台湾人)经他人介绍认识后,于2012年8月2日登记结婚。当天,双方以被告有无外遇问题发生争吵后即分居。随后,郑某某返回台湾。2012年8月22日,陈某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龙华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经他人介绍认识后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感情基础。婚后双方也未共同生活,且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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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老爷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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