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律师承办典型刑事案件概览:
1、2007年1月,杨某抢劫杀人案,起诉书指控杨进某、杨某持械入户抢劫致一人死亡。杨进某判死刑,李林律师为杨某辩护,杨某判死缓。
2、2007年4月,沈某诈骗案,起诉书指控庄某、沈某以兑换“鹰票”为饵诈骗50万元,一审庄某判十一年六个月,沈某判十年六个月。李林律师为沈某二审辩护,二审认定沈某为从犯,减轻处罚,改判沈某有期徒刑八年。
3、2007年4月,林某妨害公务案,起诉书指控林某妨害公务,李林律师辩护认为林某不应构成妨害公务,判决采纳律师意见,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一年三个月。
4、2007年4月,蔡某故意杀人案,杨某、蔡某等人结伙斗殴持刀砍死张某,主犯杨某判处死刑,李林律师为蔡某辩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四年。(本案被厦视报道)
5、2007年10月,钟某被害案,谢某等人酒后斗殴持刀将钟某捅死,李林律师代理钟某家属附带民事诉讼,主犯谢某判死缓,二三被告共同赔偿168000元。
6、2007年10月,陈某强奸案,陈某酒后欲与网友杨某行房被拒,李林律师为其辩护,法院认定强奸未遂,判一年九个月。
7、2008年1月,孙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判决认定周某、孙某均为主犯,周某判无期徒刑,李林律师为孙某辩护,孙某判十五年。
8、2008年4月,周某抢劫、故意伤害案,判十三年六个月。
9、2008年6月,黎某抢劫案,法院认定杜某、黎某均为主犯,杜某判十二年,李林律师为黎某辩护,黎某判九年。
10、2008年6月,邓某盗窃案,起诉书指控涉案金额14万元,一被告乔某判十三年,二被告谭某判十二年,三被告李某判十年,李林律师为四被告邓某辩护,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对邓某大幅度减轻处罚,判一年,随案扣押的汽车一辆不作为犯罪工具没收,发还邓某。
11、2008年10月,李某盗窃案,委托至审查起诉阶段。
12、2009年3月,胡某出售伪造的发票案,涉案发票1359份,判二年四个月。
13、2009年3月,陈某盗窃案,获得被害人谅解,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14、2009年6月,黄某坠楼后强奸被害案,李林律师代理黄某家属附带民事诉讼,公安局以强奸案侦结,李林律师申请补充鉴定因果关系,案件退回补充侦查,鉴定结论认为强奸行为延误救治是造成死亡结果的主要原因。后案件上提一级由市检察院以强奸致人死亡起诉,被告肖某被判十三年,赔416911元。
15、2009年7月,赵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主犯徐某判死刑,李林律师为赵某辩护,法院认定赵某为从犯,判十二年。
16、2009年8月,陈某合同诈骗案,本案因单位间合同纠纷引发,陈某被刑拘,李林律师奔走斡旋于公安局、报案方、陈某所在单位三方之间,最终报案方与陈某所在单位就货款问题达成和解,案件撤销。
17、2009年11月,陈某交通肇事案,陈某无证驾车致一人重伤,判有期徒刑二年。
18、2010年8月,闫某诈骗案,起诉指控闫某以一对假玉杯诈骗28万元。李林律师介入案件后挖掘出大量新的事实,包括一份著名专家对玉杯的鉴定证书。但一审未采信该鉴定证书,仍然判处闫某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二审李林律师联系上该专家,二审法院专门派员上北京调查落实鉴定证书之事,随后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3年5月,闫某被取保候审。2014年7月,重审宣告闫某无罪,当庭释放。(本案导报专题报道)
19、2010年12月,吕某强抢劫案,一被告苏某判十年六个月,二被告吕某判十一年三个月,四被告吕某判十二年,李林律师为三被告吕某强辩护,吕某强判六年六个月。
20、2011年4月,邓某盗窃案,侦查阶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21、2011年5月,秦某走私毒品案,秦某受非洲黑人男友之托,从孟加拉带回一旅行箱,箱内夹藏海洛因2815.6克,论罪当处死刑,李林律师为秦某辩护,秦某被判死缓。(本案被厦视、晚报、导报报道)
22、2011年5月,滑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滑某运输假烟案值211万元,论罪当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李林律师为滑某辩护,法院减轻处罚判处滑某有期徒刑七年。
23、2011年7月,潘某被害案,李林律师代理潘某家属附带民事诉讼,本案发生于1996年,潘某被殴打致伤,四个月后死亡,因故未做尸检。被告潘某军十五年后被抓获归案,因无尸检报告,无法查明死亡结果与伤害行为的关系,法院最终仅以故意伤害判处潘某军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4、2011年11月,林某故意伤害案,林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5、2011年12月,戴某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案,戴某被判无期徒刑。
26、2012年2月,金某寻衅滋事案,本案系出租车司机集体游行闹事,社会影响面较广,金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7、2012年4月,李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李某从事私家侦探,本案系公安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打击行动,李林律师成功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一年后撤销案件。
28、2012年5月,陈某诈骗案,陈某受诈骗团伙雇佣帮忙取款,案值45万元,起诉书指控陈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李林律师为陈某辩护,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陈某为从犯,减轻处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
29、2012年10月,刘某诈骗案,刘某诈骗网聊女友76000元后编造借口消失,通缉追逃后被抓获。李林律师协助刘某家属与被害人达成退赔谅解,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本案被厦视、晚报报道)
30、2012年12月,谢某贩卖毒品案,委托侦查、审查起诉阶段
31、2012年12月,苏某诈骗案,苏某系台湾人,涉嫌电信诈骗被刑拘,李林律师介入侦查阶段,成功为苏某申请取保
32、2013年3月,王某信用卡诈骗案,本案公安局以信用卡诈骗案侦结,李林律师介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提出王某行为应定性为伪造金融票证罪,该意见获得检察院采纳。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一被告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二被告许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李林律师为三被告王某辩护,法院对王某大幅度减轻处罚,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本案被厦视视点节目报道,晚报、导报报道)
33、2013年8月,李某被遣送出境案,李某系台湾通缉犯,在厦被抓获,后被遣送出境。
34、2013年8月,叶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叶某因组织领导传销被刑拘,李林律师介入后,挖掘出叶某“砸线”购买老总平台的事实,通过收集银行账单和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叶某不是传销组织者而是传销活动受害者,刑拘期限届满后,叶某及其亲属方某均被无罪释放,案件撤销。(该系列案件被厦视、日报、晚报、导报报道)
李林律师办案心得:律师办案不仅需要能力、经验、技巧,更需要富有正义感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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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福建自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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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资深律师,福建自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律师从业十余年,办案经验丰富,思路开阔,注重挖掘细节,富有正义感和责任心,擅长刑事辩护和各类民商事诉讼,成功办理许多有影响的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信誉优良,口碑卓著。